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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对国情理论的新贡献
作者:莫旭麟    文章来源: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漫长历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政策环境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任何政策运动都是在一定的政策环境中进行的。政策环境是政策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又是政策变动的根源。所谓政策环境指的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制约着政策运动的物质条件、文化条件、社会关系及其运动、变化、发展之状态和趋势等各种因素的总和。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理解和揭示政策环境与政策运动之间的关系,便有国情、形势或局势等指称政策环境的概念。其中,使用得最频繁、最普遍的是国情这一概念。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说明,国情概念的涵义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毛泽东论国情总是从国情的构成因素入手来进行分析的。在做这样的分析时,毛泽东注重的首先是社会性质的判断。在毛泽东看来,国情与社会性质同义。例如,1940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多次提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1]633“我们已经明白了中国社会的性质,亦即中国的特殊的国情,这是解决中国一切革命问题的最基本根据。”[1]646毛泽东还指出,当时的中国社会,“在日本占领区,是殖民地社会;在国民党统治区,基本上也还是一个半殖民地社会;而不论在日本占领区和国民党统治区,都是封建半封建制度占优势的社会。这就是现时中国的社会性质,这就是现时中国的国情。”[1]665根据毛泽东这一思想,新中国建立之后,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这就是毛泽东时期人们所理解的我国的基本国情。

邓小平依据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的原理,以及量变和质变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互相包含,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又有量的扩张的原理,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然而,社会主义还有一个成熟程度高低的问题。“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2]225。历史和现实的情况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还不成熟、不完善。当我们判断其国情时,如果看不到这一差别,所做的判断难免会失之粗略和失之准确。要准确地把握我国的国情,就必须看到,我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2]252。

从用社会主义来规定我国的国情到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规定我国的国情,看起来只有四字之差,其实是国情认识上的飞跃。它使我们对国情的认识更深入、更具体、更准确了。这就是邓小平对国情概念的贡献。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人们对国情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提升到新的高度。这种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明确肯定和强调我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七大在阐述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系统内容时,提出和强调,我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综观历史,人们注意到,自从党的十三大全面论述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来,新阶段的提法是首次出现的新的提法,是国情理论的新的发展。对这一新提法的内涵及其意义应该作何理解呢?首先,应该懂得,十七大所说的新阶段中的“阶段”,指的是什么阶段?显然,它不是指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阶段,也不是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并行的另外什么阶段,而是指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小阶段。这意味着,如果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作一个过程,那么,这个过程是由若干个阶段构成的。其次,还要懂得,新阶段的“新”字之所指,即新阶段指的是哪一段时间?

新阶段无疑是相对于先前阶段来说的。历史说明,先前阶段实际上包含先后相继的两个阶段:其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起始阶段,即从1956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个阶段。其二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这个阶段。那么,与新阶段相对的先前阶段是哪一个阶段呢?它不是指前者,而是指后者,即是指从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这一个阶段。由此可知,新阶段应该是指十七大及其以后的一段时间。当然,实际生活是复杂的,新阶段的某些特征很可能在十七大之前已经出现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在理论上把十七大界定为新阶段的起始时间。再次,更要懂得,提出和强调我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意义。

新阶段的提法之所以值得注意和需要重视,是因为,此前,在对国情的理解和把握问题上,人们普遍接受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论。接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无疑是对的。但是,如果简单地停留在这个结论之上,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作唯一的、最高的或终极性的结论,不去根据实践的发展而深入思考事物的变化和揭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身发展所具有的丰富的和深刻的内容,便有可能在某种意义和某种程度上重复思想僵化的覆辙。我们无疑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根据系统阐述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党的十三大报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需要经历上百年时间。这样一来,在长达一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我们对国情的认识和把握,从始至终只要满足于十三大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论就能够一通百通了吗?

十三大的主要任务不是要提出和回答这样的问题。人们也不能要求十三大超越历史和实践去提出和回答这样的问题。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发展,这样的问题必然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提出来并要求给予回答。实际情况是,时隔五年,十六大就已明确地肯定: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都是与时俱进的。十六大还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当代世界和中国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从那时开始,在政治生活中,“与时俱进”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和被频繁引用的命题。这一事实是否可以理解为,早在十七召开之前,人们实际上已经认识到,没有什么终极的结论。在对国情的认识和把握上,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内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都是与时俱进的。然而,十六大并未明确地对国情之与时俱进的具体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判断和系统论述。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前提。人的认识只能是而且必然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实践还没有进入到那样的领域,事物的矛盾和本质就不会充分地暴露出来,人的认识也就不可能达到那样的程度。事实说明,全面的和系统的认识需要有一个过程。那怕是实践已经进入到某一领域,事物的矛盾和本质已经暴露出来,人们也还需要具备经历一定的时间过程等条件,才能对它有比较全面比较系统的认识。在对国情的辩证认识和把握上,到了十七大,这些条件已经成熟了。

毛泽东的《矛盾论》有这样一段话:“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是事物发展的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情形又往往互相区别。这是因为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的性质和过程的本质虽然没有变化,但是根本矛盾在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并且,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3]

十七大在肯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改变的前提下,明确肯定,我国已经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已经处在“新的发展阶段”并且对新阶段的各种特征做了深入地论述。这些论述既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概括,又是《矛盾论》所述唯物辩证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它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长过程本身是区分为不同阶段的。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过程始终的基本国情,在总体上是稳定的和不变的,但是,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即具体国情则是变动的、发展的。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二、深入论述基本国情因素新的阶段性特征

  在进一步阐述科学发展观的客观依据时,十七大报告概括了进入新阶段的我国基本国情因素所具有的新的阶段性特征。

新的阶段性特征是相对于先前阶段的特征而言的。所以,为了理解十七大的国情特征概括的与时俱进性意义,就需要把它同先前阶段的国情概括相比较。

先前阶段的国情概括就是十三大的概括。人们记得,十三大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基本特征有两个概括:第一个概括,概括的是开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时的国情的静态特征。第二个概括,概括的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的动态特征。我们需要将其与十七大的概括进行比较的是第一个概括。

人们看到,十三大和十七大对国情的概括,基本上都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三个方面来进行的。因此,二者的比较,也应该是这三个方面的比较:

在生产力方面:十三大是这样概括:“十多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搞饭吃;一部分现代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近四分之一的状况,同时存在。生产力的落后……”。

十七大的概括则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

首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一语,用来表达现时的国情特征,其肯定性意义十分明确。它肯定的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及其带来的我国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这一肯定的依据是,我国经济已从改革开放前一度濒于崩溃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等等。

其次,十七大在肯定我国生产力进步和发展的同时,又清醒的指出,我们的“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我们可将其同十三大关于我国“生产力落后”的判断作以下较比:

在文字上,十三大用的是生产力“落后”二字,十七大用的则是生产力“不高”二字。这里字面差别的微妙意义是不难体会的。但是,二者并无实质的和根本的不同。就是说,十七大以“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来评价现阶段我国生产力状况,而不是重复十三大“生产力落后”的判断。这正是对三十年的改革推动我国生产力发生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但又远未达到发生根本质变的程度这一客观事实的准确表述。

在总体表达方式上,十三大偏重于用比较生动、比较感性的语言来描述生产力落后的具体表现。十七大则注重于用理性的形式,来揭示我国生产力不高的实质在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从阅读效果来看,这里颇有前者侧重于动之以情,后者则重于晓之以理的意蕴。在生产关系方面:

十三大的概括是:“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比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这一概括偏重于强调商品经济不发达,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成熟和不完善”未作展开。

十七大的概括则深入到对生产关系所包含的经济体制、分配和协调发展即管理,这三个方面的分析评价。它其实是对近三十年来生产关系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和还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和评价。

对改革开放的成效的评价用了三句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初步建立”、“总体达到”、“显著成绩”这些字眼的使用,显然是经过仔细推敲和精心选择的。它使人产生十分慎重、恰当和准确之感。

对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和评价,用的是“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对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评价用的是“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评价,用的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这些问题,有的是改革深入发展所碰到而尚未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有的是改革中新出现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总是不断提出新的认识课题。从根本上说,也只有实践才能不断提出新的课题。新课题的出现则为人的认识和实践本身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和可能。能否把这种发展的机会和可能变成发展的现实,关键在于人们能否真正把握实践所提出的问题。因此,十七大号召全党,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在上层建筑方面:

十三大的概括是:“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这一概括的提法基本上是传统的提法的沿袭,显然比较笼统和抽象。

十七大的概括则细分为对改革以来,政治体制、思想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以及对外关系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来进行分析和评价。其中,关于“人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等提法,都是在传统提法中少见的,是对改革以来社会意识和社会组织所发生的深刻变化的反映。

  三、论述了新阶段同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间的关系

  首先,十七大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改变。这两个“没有改变”明确地肯定了新阶段仍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说明,当前我国国情所呈现的阶段性特点固然表征着三十年改革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只是阶段性的部分质变,而不是根本质变。停留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般认识之上,而看不到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国情所呈现的不同于先前阶段新特点,是脱离实际的。同样,把进入新阶段国情所发生的部分质变误认为根本质变,看不到或否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同样是脱离实际的。

其次,十七大指出: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所以,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直接表现为认识新阶段的特征;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办事,直接表现为根据新阶段的特征办事。这意味着,如果只是停留在简单地重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原有结论之上,不去研究、认识和把握新阶段的阶段性特征,那就是在实际上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抽象化了,也就是脱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关于我国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判断,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近三十年发展实践,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我们无疑应该坚持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结论。但是,坚持这个结论决不是要机械地、僵化理解和对待这个结论。深入地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才能全面地和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才能正确地制定政策和正确地处理已经变化发展了的事物矛盾,才能在新的形势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毛泽东选集(2)[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3)[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毛泽东选集(1)[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010-06-21 14:44:00 点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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