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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先行公示官员待遇

作者:袁刚 时间:2010-03-29
官员财产公开,当局犹豫二十多年仍下不了决心。那么,是不是可以退一步,先将各级干部的各项待遇公示于众,超标者予以处罚,让官员接受民众的监督,以预防腐败堵住国库漏洞呢?

  为什么要提出先公示干部待遇呢?因为在中国干部的待遇一直就不清不楚,干部显性隐性特权无处不在,是腐败的制度温床。

  中共早在延安时期,干部就分三六九等,讲平等搞“供给制”,但干部级别从配发的制服上一眼就能看清楚:高干上衣有四个口袋,一般干部有两个口袋,士兵没有口袋。中共进城后干部待遇等差进一步拉大,有学者计算,1950年所定党政干部工资收入最高一级是最低一级的28.33倍。干部分为25级。1955年全国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进一步提高高干待遇,工资等级扩为30级,最高一级560元,最低一级仅18元。加上地区物价津贴,上下工资差距扩大为31.11倍。干部13级以上者为高干,其除有显性的优厚工资以外,还有隐性的特权,如住宅、专车、生活秘书等,还可以到"特供"商店去购买普通人买不到的"特供商品",其工资的含金量因而大大升值。医疗待遇则有一般民众享受不了的专门的“高干病房”。

  文革时表面上对普遍的官僚特权猛批了一阵,高干首当其冲受到很大冲击。但毛泽东却带头搞特权,全国人的稿费均予取消,唯独毛泽东拥有巨额“稿费”,又耗费巨资在许多地方修筑专供自己游幸所用的离宫别墅,并带头“开后门”,通过谢静宜把亲近的女孩安插到北大当“工农兵学员”。而平民子女要招工、当兵、上大学都须攀“关系”,实际上仍是等级官僚特权至上。

  “文革”结束,高干特权迅速恢复,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干部贪污腐败问题日益严重,权贵官僚特权越演越烈,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怵目惊心的现状与中共宣传口灌输的那一套说教是相距万里。有学者称全国税收收入的一半以上被官耗费掉了,他们工资以外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享用公车、侵占挪用、出国“考察”等,使中国政府的行政开支居高不下。

  高级干部按级别享有汽车、勤务,按级别配给住房面积,但实际操作中却没有标准或超标,以致离退休的干部看到在职同级干部在不断地扩大特权,感到离开权力后被冷落。甚至待遇本很高的军队离休的兵团级、军级、师级干部们,在看到原先他们的部下升职后,讲排场,讲阔气,也深感不平,进而要求看齐而群起闹提高待遇。

  高级干部到底应享有一个什么样的待遇?其工资、补贴、奖金、用车、住房、医疗到底是一个什么标准?在全国范围谁都说不清道不白,成了一笔糊涂帐。我工作的政府管理学院每年招收数百MPA学员,相当一部分是来自政府各单位,其中有不少来自财政局或老干部局的,他们来面试或答辩时,我常有心问他们关于政府行政开支、干部实际耗费,及老干部离休实际待遇、住高干病房实际开销等问题。想不到他们竟差不多个个均回绝说:“对不起,单位有保密规定,不能泄密”!只有一个学员神秘地告诉我,高干病房往往一个人的开销就超过农村一个村,甚至一个乡的开销!到底开销多少,是一个无底洞。

  高干病房是无底洞,干部用车是无底洞,滥发福利奖金是无底洞,公款吃喝是无底洞,无量的民脂民膏就这样被挥霍掉,倒底挥霍掉多少,政府保密还不充许纳税人追究。正是这个保密,使腐败丛生,政府开支、干部待遇甚至成了“国家机密”,这在民主国家的议会,是绝对绕不过议员的追问,逃不过民众监督的!

  干部待遇本无保密可言,应定出死标准,财务公开,行政开支要列上限,公与私划清界线,高干病房这种明显的腐朽特权更应毫无疑义地取消,否则,又如何称得上“立党为公”、“权为民所用?”政府的公信力又如何能维持。胡、温上台执政时取消了中南海给政治局委员特设的特供商店,又向农村转移支付扶贫资金,这是善意的表示。但全中国有那么多官要养,在农村一个没有干部编制的“村支书”,每月要支付“补贴”一两千元,还有前支书及副书记等,一个村党支部约有三个左右的人要拿补贴,全国农村拿补贴的支书就有上百万,中央的扶贫资金还是被干部或准干部吃掉了,真正到贫苦农民手上的可谓微乎其微。而农村党支部的补贴在干部体系中还是最低的,村官根本享受不了高干病房,高干的补贴及各项开支就无法算计了。官员按级别享有一定的待遇并非不正常,但既然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就必须让纳税人监督,且必须有一定限度。那么,是不是可定出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并公布于众,某级干部住房面积、医疗保健等各项待遇都张榜公开,以便让民众监督,凡超标者均要接受民众质询,受罚下台,以此限制干部特权,构筑一道防护墙,堵死财政的无底洞。

  不铲除特权就不能铲除腐败,共产党干革命如果仅仅是为了自己个人翻身,党员当官享受特权,那还不如不革命,所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唱红高喊主义高举旗帜,岂不是成了滑稽剧,又有什么用?不如来点实在的,在限制特权防止腐败上办点实事。当然,公示各级干部官员待遇标准,只是反腐防腐的初步办法。标本兼治真正有效的办法还是官员财产公示立法,但在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阻力重重的情势下,先公示官员待遇标准,或许是最终推行阳光法案的先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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