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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民主监督中凝心聚力

作者:陈有勇 文章来源:《求是网》(2017年3月8日) 时间:2017-03-22

  1945年7月,爱国民主党派人士黄炎培到延安考察,谈到“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是一个历史兴亡周期律,历朝历代都没有能跳出这个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同志表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生命活力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协有三大主要职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主要职能之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外部监督力量。邓小平同志曾讲:“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要好一些。”共产党员的“三怕”就在于我们有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并且二者是紧密结合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人民政协提出了“依章进行民主监督”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显示出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制度建设层面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2016年,全国政协组织了18项重点监督活动,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深化了民主监督的实践。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有些问题身处其中的人可能看不出来,而“傍观者清”,能够提出有效的监督意见,人民政协就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旁观者”。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外人士李鼎铭提出了“精兵简政”的建议,这个建议被我们党接受了,“精兵简政”政策不但在陕甘宁边区实行,还推广到敌后各个抗日根据地,对战胜困难,提高工作效率起了积极作用。在过去的一年里,人民政协围绕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青海湖水质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等开展民主监督。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反映群众利益诉求。每一项履职活动和成果的背后,都凝聚着全国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实践和探索。

  民主监督注重通过调研察看发现问题、围绕履责不力提出批评、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改进。这就需要政协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谋划议题,从党政所思、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出发,选好议题进行民主监督,为分类分项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要选好议题,调查研究是必须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就发现不了问题,也就不能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民主监督需要通过扎实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对具体问题一地一策、一事一策,对共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办法,把脉、诊断、开方环环相扣,调研、协商、监督相互贯通。去年,政协对“东北三省工业转型升级问题”的调研,采取了有分有合的模式,3位副主席带队,分16个子课题深入22个市地、87家企业,召开57场座谈会,形成总报告和22个分报告,提出重要意见建议。可见,下了一番苦功夫后,才能真正做到发言说到点子上、批评点到关键处。

  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是一种非权力性的监督。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开展监督不是靠强制约束力,而是靠政治影响力。协商式监督特色和优势突出,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是目的。俞正声同志在本次政协会议上指出,要树立协商式监督“公、和、诚、实”的四字理念,开展监督必出于公,秉持公平公正之心,不怀私心,做到坚持真理、勇于担当;必出于和,“君子和而不同”,尊重不同意见的表达,切实增进共识;必出于诚,在坦诚相见中获得高效沟通;必出于实,在立足实情、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找准症结、破解问题。尊重和保护委员的话语权,鼓励委员讲真话、说实话,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真正做到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当然,对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都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地坚决反对,确保政协民主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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