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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的“三重境界”

作者:黄海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2017年05月05日) 时间:2017-05-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理,出现了“不作为、怕担当”的现象。强化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应读懂担当的“三重境界”,在实际工作中乐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乐于担当体现的是一种先忧后乐的思想情怀。这是担当精神的第一重境界。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精神凝聚气质、通达未来,是事业的进步之基、发展的动力之源。担当精神既是党员、干部的重要品格,也是激发动力、聚集合力、迸发活力的精气神,还是一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情怀,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习近平同志强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党员、干部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就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乐于担当、甘于奉献,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忧人民之所忧,时刻把群众记在心上,时刻牢记人民利益大于天,全身心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在乐于担当中收获和享受快乐。

  敢于担当体现的是一种迎难而上的责任意识。这是担当精神的第二重境界。“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胸襟”。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很多工作要做却又不好做,许多改革需改却又难改,这就需要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强化迎难而上的责任意识,在大事难事面前不回避,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敢于担当、知难而进。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就是为担当者担当。干事业、谋发展要一心为民,在困难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风险面前敢作敢为、敢于创新。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的本色。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这一角色。

  善于担当体现的是一种有勇有谋的能力素质。这是担当精神的第三重境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都考验着党员、干部的担当能力。越是关键时期、越是任务繁重、越是在大事面前,党员、干部越需要有勇有谋、善于担当,具有进退有据、运筹帷幄的能力,练就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本领。善于担当是乐于担当、敢于担当的有力保证。为此,党员、干部应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专业素养是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统一,它要求党员、干部掌握运用唯物辩证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善于在纷繁问题与复杂局面中把握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一般与特殊、两点论与重点论等辩证关系;具备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能力,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学会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妥善处理各种复杂利益关系,着力提高操作能力和执行力。只有这样,广大党员、干部才能面对矛盾有办法、面对难题有路径,切实把担当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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