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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扶贫制度应当接地气

作者:宋圭武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2017年06月19日) 时间:2017-06-1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就扶贫开发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精准扶贫要“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好精准扶贫这盘棋,关键在于落实,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设计。换言之,各地扶贫制度应当接地气。

  然而,当前一些地方的扶贫制度在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接地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过于理想化,对好的方面考虑得多,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估计不足;二是过于简单,以一种手段对付多种情况,以一把钥匙开万把锁;三是流于形式,制度设计表面看起来很完美,但缺乏实际操作价值;四是照抄照搬,生搬硬套其他地方的模式和方法,不顾本地实际情况。扶贫制度不接地气就会事倍功半,有的甚至根本无法落实。这不但会降低扶贫效率、浪费扶贫资源,还会影响扶贫目标的实现和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因此,推进精准扶贫,需要增强扶贫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接地气的扶贫制度必须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制度设计前,相关人员应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充分了解当地实情,掌握第一手的鲜活资料。在制度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发展水平、致贫原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情况。此外,还应让贫困农户参与制度设计,充分听取他们对脱贫致富的愿望和需求、对扶贫方式方法的意见和感受。这样既有利于制定科学的扶贫制度,又有利于扶贫制度得到顺利执行。

  充分发挥智库在扶贫制度设计中的作用。智库拥有人才资源和智力资源优势,在扶贫开发中能够发挥独特作用。作为第三方,智库参与制度设计,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将扶贫政策与贫困群众的需求相结合,促进制度设计更加合理有效、扶贫资源利用更加科学高效;另一方面能够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针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更加精准地找出问题并对症下药。

  发挥基层组织在扶贫制度落实中的作用。落实党的精准扶贫政策,要依靠广大基层干部的创造性工作,必须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信心。二是将精准扶贫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明确其权利和责任,加强监督和考核,并把精准扶贫成效作为贫困地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的执纪问责,确保扶贫资源用到最需要的贫困群众身上。

  (作者为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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