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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机构和行政改革要提升人民获得感

作者:许耀桐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报》2018年9月13日 时间:2018-10-15

   许耀桐,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 

  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行政理念革新、政府职能转变、治理体系重塑、管理机制创新、行政流程再造、治理能力提升等方方面面。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要以满足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要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 

  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 

  肇始于 2001 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依然在路上。要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要多运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弥补缺位,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履行好社会管理职能。在经济管理与资源配置领域,政府部门不应“迷恋权力”,该退的坚决退出,放权给市场,给中介组织,充分由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发挥作用。 

  同时,需要政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解决市场外部性问题,保护劳动者、消费者的安全、健康等权益,维护好“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政府部门应秉持“底线思维”“红线思维”,建设信用体系,做好风险防控,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市场主体在轨道内自主活动。 

  “有效政府”的实现,依托于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有限政府。中国政府改革思路要从历次机构改革的“以数量为导向”的功能性精简转变为适应治理现代化内在要求的“以质量为导向”的结构性调适。精简机构和人员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相一致,合理调整政府内部公务人员配比结构,对经济管理审批职能部门人员做“减法”,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部门做“加法”。合理调整政府层级和幅度,减少中间过渡层级,人员编制向任务繁重的基层一线部门倾斜。 

  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建构科学合理的监管权责体系,从制度上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和权限边界,强调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消除监管盲点。实施风险评估与监管压力测试,降低门槛放宽入口的同时要严防死守出口,查漏洞补缺口,检视已有简政放权创新举措,通过监管压力测试把脉并预警风险点,针对问题多发领域及关键环节制定监管清单。 

  统筹监管信息平台,依托大数据实现“互联网+智慧监管”,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以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推动跨部门协作,业务互通,信息共享,行动互助。挖掘并理顺部门关联性较强的事项和环节,增强跨部门联动性。探索网格化监管模式,在“双随机”基础上,充分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横向的多部门同时监管同一网格,纵向分级监管同一网格的立体化协调监管机制。 

  深化“政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应转变观念和服务模式,深入整个服务链条中,立足用户办事方便,从“政府端菜”转为“用户点菜” ,基于用户体验推动创新。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的协同化、便捷化和智能化,切实做到“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力促“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条块分割”向“整体联动”转变、“群众来回跑”向“部门协同办”转变,让人民群众更多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以人为中心优化服务,关注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问题。据调查,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需要办理 400 多个证件,多数证件只用一次,证件清理任务繁重,应该成为下一步精简的重点,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与服务行政相关的各项法律规范,加强服务行政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权力,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树立守规则、讲纪律、可信任的良好形象。各项改革创新举措亦要于法有据,符合法治精神和运用法制思维处理行政改革进程中的问题。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推动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做到诚信行政,公共政策切不可朝令夕改或言行不一;行政改革亦不能虎头蛇尾或创新举措自相矛盾,保持公共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调动地方改革创新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注意政令统一。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度。 

  围绕“人”这个关键点,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转变思维方式与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克服本领恐慌,提升创新能力。健全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政策执行过程的制度约束,完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建立创新与容错纠错统一的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对盲目决策、效能低下、执行不力和处置不当等行为进行问责,对违法行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与委蛇、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严惩不贷。 

  基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重构政府职能体系:“越位”的要“退位”,“错位”的要“正位”,“缺位”的要“补位”,“欠位”的要“到位”。构建政府与社会关于公共事务合作治理机制,形成跨界协作网络,通过协商谈判、伙伴关系和一致性目标等方式处理公共事务问题。把应该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切实履行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坚决转移出去,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标准,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政府管理由“划桨”向“掌舵”的转变。充分借助信息革命的技术红利,依托先进管理手段促进原有政府服务的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以此产生新的服务模式、服务形态和服务内容,以“互联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便捷、实用、有效和及时的精准服务。 

  载《社会科学报》2018年9月13日第0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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