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七日选举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人民日报》1 9 5 4 0 9 2 8 第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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