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

  名 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
  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补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名单

  报 告


  政府工作报告(之一)

  政府工作报告(之二)

  政府工作报告(之三)

  政府工作报告(之四)

  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的工作报告

  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
  预算草案的报告(之一)

  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
  预算草案的报告(之二)

  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
  预算草案的报告(之三)

  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
  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之一)

  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
  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之二)

  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
  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之三)

  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关于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报告

  民族委员会关于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和成立宁夏回
  族自治区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关于一九五六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决 议


  关于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预
  算和关于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

  关于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关于中缅边界问
  题的报告的决议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
  告的决议

  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议

  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

  关于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决议

  关于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

  本报社论


  这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从政府的三个报告看一九五六年

  反右派斗争的一次伟大胜利
  ——祝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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