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5日~17日)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隆重开幕

报 告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关于199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决议决定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

关于一九九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一九九六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

关于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本报社论

揽世纪风云 谋兴国大计——祝贺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

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纲领而奋斗——祝贺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闭幕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



中国政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