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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思考
作者:彭进学    文章来源:  
  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就必须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河北省于2005年初启动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一年后又在全省推广。这一举措,在国内产生了广泛影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也成为当前社会所关注的热点。

一、河北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主要内容及成效

  所谓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以便接受公民监督。这项工作包括全面清理行政权力,编制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实行动态公开,丰富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等内容,其目的是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一)规范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式。为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实施,河北省要求各行政单位必须首先完成四项基本工作。一是清理审核行政权力。这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重点解决权力行使中职能不清和界限不明的问题。按照行政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按操作程序自下而上排查和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在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后,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再会同法制、编制、保密等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并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其中,邯郸市提交的国内首份“市长权力清单”影响最大,也最具典型意义和研究价值。二是编制公开职权目录。对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等。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强调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行政职权目录均要公开,不上目录或者没有公开的,相关部门则不能再行使这项职权。三是制定公布流程图。对职权目录中公开的每一项行政权力,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权力行使的重要部位相应注明公开的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四是实行动态公开。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与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主动或依申请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的状况,实现动态运行与全程监督的结合。

严格执行重要行政权力行使登记备案制度,每一项重要权力行使后,行使该权力的职能单位要填写《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做到随办随填表,定期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予以公开,以保证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约束,对每个责任人都有监督。

(二)搭建公开平台,丰富公开载体。为真正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河北省强调抓好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知情面,确保不同社会群体都能通过适当的形式了解自己所关心的信息。一是发挥传统载体的作用。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并通过发放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政府公报等向基层和社会公开与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二是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创新运行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立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料库,实现资源共享。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即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行政许可、公开服务等事项纳入中心集中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便民的作用,构建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三)健全公开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为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有序、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一方面,加强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面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权力自身运行的制度。以河北省人民政府规章形式颁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时限及工作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决策公开作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决策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制定了《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规范和完善了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同时,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的范围,健全考核评议制度,合理确定考评内容和相应分值,量化考评标准,完善考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全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追究办法,并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形成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机制。

通过两年多的积极实践,河北省各级行政机关摸索出了多种形式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式、方法,许多地方、部门实现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一是提高了工作效率。由于公开了各项权力运行的程序、时限、目标和经办人的职责,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用权、依法用权的意识明显提高。同时,通过整合行政资源,依法再造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二是提高了工作质量。通过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制定流程图,实行动态运行,明确了审批依据和时限,规范了权力的行使过程,制约了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三是方便了群众办事。通过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立足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努力搭建公开平台和办事平台,制定为民、利民、便民措施,积极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造便利条件。四是加大了预防腐败力度。通过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动态监督体系,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实现由单纯惩治腐败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

二、河北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示范意义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河北省深化政务公开的一项创造性工作,对于今后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诸多示范意义。

(一)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广,经历了一个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渐进过程。河北省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之初,首先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选择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和邯郸市进行试点,并要求其他设区市、省直部门至少选定一个县处级单位开展试点。通过试点,工作内容进一步充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以后全面推开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也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一条较为现实的工作思路。

(二)注重机制创新,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找到了一个突破口。河北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抓住了当前反腐败和政务公开的关键———权力公开问题,这是从体制外(政务公开)到体制内(权力公开)进行改革的战略选择。通过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减少和遏制了腐败,客观上推动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行政的发展;通过行政机构及工作流程的重新优化和集成创新,逐步实现管理模式及服务活动的集约化和高效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实现从管制政府到服务政府的职能转变和历史转型,进一步使以行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与转型时期的社会和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

(三)工作重点突出,为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找到了工作的着力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端于限制滥用权力,有效惩治腐败,致力于革除社会弊端,注重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河北省的实践表明,要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就要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真正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上来。这样既可以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进而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

三、河北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河北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加速转变的渐进过程中所作的积极探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政府工作不透明所引起的一些问题,但仍存在许多需要不断完善之处。

(一)具有较为浓厚的政策性。河北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保障。第一,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直接目的是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方便群众、企业办事,这就使其实用主义倾向严重。第二,就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具体方式、方法而言,各地、各部门的做法五花八门,具体措施之间不配套,缺乏统筹规划,难以有效联系。第三,就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时间而言,尚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缺乏必要的认识与思想准备,动辄提出在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并没有树立起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的观念。

(二)具有明显的人治色彩。由于当前中国政务公开的政策法规还很不健全,河北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依据并不充分,加之受长期的人治传统影响,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具有较大的弹性,受人为因素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的影响较大。一方面,这项工作受制于当地领导的个人权威和影响,如果领导有足够的权威,工作就易于推开,就能够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反之,工作的推动就很困难;另一方面,这项工作还受制于领导者个人的认知水平、理论水平和创新水平,决定着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

(三)公开的主体范围狭窄。虽然河北省将公开的范围局限于行政权力是基于现时情况的基本考量,是在认真分析各类相关情况后作出的谨慎选择,但客观地讲,河北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仅完成了其中工作的一小部分。由于受中国政治体制的影响,行政权力受其他各类权力特别是党务权力的影响较大,党务权力的不公开,直接削减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效果。另外,河北省推行这项工作的机关是中共河北省纪委和监察厅,由一个党的部门来主抓这项工作,客观上决定了公开主体难以进一步拓宽,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公开的实效。

(四)内涵有待于进一步拓展。首先,从权力清理来看,客观地讲其并不仅仅包括各项具体的权力,这一现象更为突出的是,往往领导的一句话、一张批条就构成了行政权力,在此方面如何进行规范,河北省尚未给出答案。其次,从权力运作流程图的编制来看,虽然流程图较为清晰地列明了办事的程序、准则、主办人员及时限,但其做法仍属于对行政权力粗线条、浅层次的规范,在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规范公务员的从政行为,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民主化等方面还不尽完善。再者,从公开的形式来看,在河北省所施行的公开手段多局限于通过传统媒体方式公开,或者是公开的范围多局限于权力公开主体的组织内部,公众和全社会如果需要获得相关信息,往往需要前往义务主体内部获得信息,这种做法不利于提高行政权力公开的效率。

随着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深入,对今后的工作,不能再仅限于对原有政策的完善补充上,而是要继续创新,为今后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条件。一是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地方立法工作,尽快实现法制化,建立起推进这项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行政权力内涵的研究,建立起全面覆盖行政权力内容的公开体制机制。三是扩大公开主体范围,特别是切实加强党务公开,为行政权力公开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体制,重点探索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方式方法,从根本上铲除“暗箱”操作的土壤。五是加强相关救济政策研究,探索建立权力相对人易于操作的权力不公开救济新机制,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010-10-08 09:47:00 点击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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