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 从宪法角度看降低房价 | ||
成果外文名称: | 从宪法角度看降低房价 | ||
成果形式 | 其他 | 成果语种: | 汉语 |
成果所属单位: | 政治学研究所 | 学科分类: | 部门法学 |
第一作者: | 第一作者 | 其它作者: | |
关键词: | 宪法;房价 | ||
成果内容提要: | 高房价不仅是可能降的,而且是应该降的,更是必须降的。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制是一种什么所有制呢?宪法第六条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有经济的主导力量。由上可见:国有等于全民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当然就等于是全民所有。问题是,为什么要把国家规定为土地的所有权人呢?国家又是通过什么去实现其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呢? | ||
外文内容提要: | |||
出版/发表信息: | 《检察日报》2005年7月4日 | ||
发表情况: | 公开发表 | 发表时间: | 2005/07/04 00:00:00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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