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 从秦、汉律到唐律的变化看齐儒学对中国刑律的影响 | ||
成果外文名称: | 从秦、汉律到唐律的变化看齐儒学对中国刑律的影响 | ||
成果形式 | 学术论文 | 成果语种: | 汉语 |
成果所属单位: | 政治学研究所 | 学科分类: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第一作者: | 第一作者 | 其它作者: | |
关键词: | 秦律;汉律;唐律;齐儒阴阳学;中国法律思想史 | ||
成果内容提要: | 从秦、汉到唐,中国刑律发生了从法治到礼教、重刑主义到恤刑主义、法不阿贵到刑分等级的变化。这些变化实质是在齐儒阴阳学的主导下完成的。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确立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思想,把刑罚的作用置于礼教的从属地位。秦律奉行的重刑主义,在后世至唐的立法中逐渐被废止。秦律在法律适用上虽然做到了“刑上大夫”,但对各种犯罪仍然规定“同罪不同罚”。汉文帝后,“刑不上大夫”的礼治原则逐渐复活,到唐律形成“议、请、减、赎、当、免”完整系统的法律适用体系,使礼治的“亲亲”、“尊尊”在律法中得到了更彻底和全面地体现。汉以降,侵害父权和孝道成为刑律重点惩戒的对象,但实质是维护皇权的神圣不可侵犯。 | ||
外文内容提要: | A Study on the Impact of Confucianism of Qi on Penal Laws of China which Focuses on the Change of Law Codes from Qin and Han until Tang Dynasties | ||
出版/发表信息: | 《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06年第6期 | ||
发表情况: | 公开发表 | 发表时间: | 2006/06/2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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