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 评“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 | ||
成果外文名称: | 评“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 | ||
成果形式 | 学术论文 | 成果语种: | 汉语 |
成果所属单位: | 政治学研究所 | 学科分类: | 中国政治制度 |
第一作者: | 第一作者 | 其它作者: | |
关键词: | 政治实体;海峡两岸;统一 | ||
成果内容提要: | 今年2月,台湾“国家统一委员会”通过了“国家统一纲领”,作为“未来大陆政策的最高指导原则”。不久前, “纲领”又获“行政院”通过。 “纲领”主张只有一个中国,提出了祖国统一的设想,这是值得欢迎的。但是,在“纲领”之中,也不乏值得批评之处, “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就是一例。 近几年来,虽然有一些台湾学者鼓吹一个中国内的双方都可以作为“政治实体”各自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但在台湾当局的正式文件中,提出大陆和台湾“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这还是第一次出现。这一主张的用意何在,可能导致的后果是什么,要回答这些问题。先要澄清“政治实体”这个概念的意思。但是, “政治实体”这个概念的最大特点,是涵义模糊而富有弹性。作为政治法律术语, “实体”(entity)这个词甚少为人使用, “政治实体”(po1itiCalentlty)这个词用得更是少而又少。为了了解“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这个主张的涵义。我们不得不花一番功夫进行考察。 | ||
外文内容提要: | |||
出版/发表信息: | 《台湾研究》1991年第2期,《人民日报》,1991年6月6日 | ||
发表情况: | 公开发表 | 发表时间: | 1991/06/20 00:00:00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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