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 从立法技术谈修改宪法 | ||
成果外文名称: | 从立法技术谈修改宪法 | ||
成果形式 | 学术论文 | 成果语种: | 汉语 |
成果所属单位: | 政治学研究所 | 学科分类: | 立法学 |
第一作者: | 第一作者 | 其它作者: | |
关键词: | 立法技术;宪法 | ||
成果内容提要: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根据。因此,宪法的表达形式是否完善,不仅是宪法本身的问题,而且对一切法律和其他法规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修改宪法的工作。在这一工作中,应该重视立法技术,总结过去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经验教训,使未来的新宪法成为一部内容正确、形式完善的社会主义宪法。 何谓立法技术?立法技术是在立法工作的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规则。利用立法技术,可以使法律的表达形式臻于完善,在法律申明确地表达统治阶级的意志,避免对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产生各种不正确的理解,保证法律的表达形式同它的内容相符合。因此,研究立法技术,对于立法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从广义上说,同立法活动有关的一切规则都属于立法技术的范围。因此,立法技术的规则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规定立法机关的组织形式的规则,包括立法机关的产生、组成、职权、任期和会议形式等等。第二类是规定立法程序的规则。第三类是关于法律的结构、法律的用语等等的规则。从狭义上说,只有第二类和第三类规则才算立法技术规则。本文仅从狭义的立法技术来谈修改宪法的几个问题。 | ||
外文内容提要: | |||
出版/发表信息: | 《福建论坛》1982年第2期 | ||
发表情况: | 公开发表 | 发表时间: | 1982/04/20 00:00:00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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