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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文章:怎样使用“一票否决”

作者:汤耀国 时间:2007-11-19
《瞭望》文章:怎样使用“一票否决”

2007年11月19日 09:01:37  来源:瞭望


又近岁末,根据一些地方反映,多项“一票否决”考核给基层主官造成过大压力。加上人手不足、经费短缺等因素,致使一些基层工作变形、变味。

“一票否决”在当今政府管理与干部考核中较为普遍。纳入“一票否决”的考核项目通常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等,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些其他项目。凡纳入“一票否决”的考核项目,只要一项考核指标未达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整体考核便遭“全盘否定”,轻则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取消年终奖,重则两年内不得提拔乃至降级处分。

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有其必要性。“一票否决”正是对重要工作定下硬指标,以考核指挥棒来督促下级统筹兼顾、履职尽责,这种刚性制度约束,有利于提高驾驭科学发展的能力,可以减少惰政、懒政。

但是,这一制度框架若设计不周、使用不当,实际效果就可能发生偏差、走样乃至适得其反。据悉,不少地方的乡镇主官面临多达6项“一票否决”,每个“一票否决”项目内又分多个子项,每个子项不合格,该项工作被“一票否决”,进而导致整体工作被“一票否决”。

这种做法在督促尽责的同时也存有负面效应。一来,“高压线”过多,基层领导疲于奔命也不一定能顺利过关,原本旨在提高积极性的考评设计反倒可能挫伤积极性。二来,为了过关或刻意制造政绩,有的地方便集中力量短促出击,忽视了其他工作和长期的基础性建设。更有甚者,有的地方还搞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花样,掩盖问题,制造假象,使“硬指标”考核沦为文字游戏和数字游戏。

有鉴于此,“一票否决”不可轻言废止,但也不能过滥。其设定首先要合理,应立基于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之上,经通盘考虑、综合分析,只有那些真正足以左右国计民生的项目,方可“一票否决”。“一票否决”的设定还要合法,应纳入制度化尤其是法定(包括党内法规)轨道,杜绝随意性,以防成为部门争权的“杀威棒”。

当前基层政府任务繁重,“上边千根线,下边一根针”,还有“财权上交、事权下放”的不平衡。为使基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除了强有力的指导督促,上级还应该更深入基层,提供更为科学周全的政策及必要的人力、经费等资源支持。否则,仅有“一棒打死”的考核,有可能加剧行政行为的异化,事与愿违。(文/汤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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