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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民族国家体系中的一种政治现象

作者:于福坚 时间:2009-07-31
民族主义:民族国家体系中的一种政治现象

于福坚

2009年07月31日10:32
 


民族主义是一个涵盖内容十分广泛的概念,它可以用来界定一种思想、一种学说、一种社会运动,也可以界定一种心理状态,甚至可以界定一种道德情操。民族主义就像一个集装箱,也像一条变色龙,可以激起大众对压迫者的仇恨,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也可以挑拨民族矛盾,为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提供合法性。

  现代民族主义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欧洲

  那么到底什么是民族主义呢?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众多的定义。凯杜里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关于保持民族特性建立自治政府的学说;安东尼·史密斯则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群体争取自治、统一和认同的意识形态运动;盖尔纳把民族主义定义为一种政治原则,寻求政治单位与民族单位的一致;霍布斯鲍姆则干脆认为民族在今天已经被滥用,不具有严肃的意义,并因此拒绝界定民族主义。

  应该说上述定义都抓住了民族主义的某一侧面,能够帮助我们观察到民族主义的内在本质。但是,民族主义的内在本质究竟是什么?它就是民族主义的政治特性,即民族主义本质上是民族国家体系中的一种政治现象。

  民族主义的政治特性首先体现在它与民族国家的关系上。民族国家是民族主义者的理想国,是所有民族主义运动的最终目标。尽管在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的产生时间问题上存在争论,但多数学者认为现代民族主义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欧洲。英、法等民族国家的出现虽早于民族主义,但这并不意味英、法等民族国家的构建与民族主义无关。启蒙运动、宗教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等均与民族主义的产生有密切关系。在启蒙运动中确立的理性原则是早期民族主义的哲学基础,宗教革命则把宗教、政治和民族联系起来,而法国大革命的贡献则在于提出了为了社会的进步国家需要经常更新的新主张,这一主张对于民族主义学说的发展和传播来说意义非常。因此早期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实际上是民族主义孕育和成长的过程。

  19世纪初期逐渐产生的民族主义学说与第二批民族国家的构建即德、意等存在密切关系。在有些学者看来,德国统一运动过程中的文化民族主义被认为是最早的民族主义思潮和运动。当时的德国政府也刻意利用民族主义激起的爱国热情,推动德国的统一进程。因此霍布斯鲍姆在评论19世纪国家与民族主义的关系时说:“一旦国家能顺利将民族主义融入到爱国主义当中,能够使民族主义成为爱国主义的中心情感,那么,它将成为政府最强有力的武器。”

  进入20世纪以后,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的关系趋于复杂。在已经建立民族国家的地区,民族主义成为反对民族国家的主要力量,即走向民族分离主义;而在殖民地,民族主义则成为当地人民追求民族独立,反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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