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资源 > 民主政治 > 权力监督体制
论当前我国的反腐败问题

作者:齐桂莲 时间:2004-08-05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非始于今日,但它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成为世界性的共同难题。在中国,近年来腐败之风愈刮愈烈,同时反腐败也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旋律中一个高昂的音符。要真正有效地反腐败,就必须切实地对腐败现象进行全面而深刻的理性认识和科学分析。

在社会生活中,腐败有着较为宽广的外延,依据与政治
和权力有无关系,分为非政治性腐败和政治性腐败,前者就是指社会一般腐败,而我们这里探讨的则主要是政治性腐败,这是当前社会腐败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说来,腐败是与政治、与权力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腐败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堕变和异化,就是对公共权力的非正当的运用。这种权力的非正当的运用和异化,就会给社会有机体特别是社会管理系统带来异己的动力因素,导致其结构失衡、功能衰竭而丧失其生命力。可见,腐败是一种堕变了的社会行为和现象,它带给社会的影响是负面的、消极的,甚至是灾难性的。

一、我国目前正处于消极腐败现象的商发阶段。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这一战略转移,开始了中国经济的起飞阶段。在短短的二十几年中,中国发生了为世人瞩目的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但是,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伴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开放的扩大,种种消极腐败现象也逐渐滋生蔓延起来,严重困扰着社会,对稳定形成威胁,成为人们所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可以说,我国目前正处于消极腐败现象的高发阶段。

—从表现形式看,呈现的是多样化发展的趋势。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越来越严重,犯罪人员增加,犯罪数额巨大;以权谋私问题突出,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屡禁屡犯,危害的范围广泛;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相当严重,且花样不断翻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弄虚作假现象也普遍存在;粗暴强制和欺压群众的恶劣现象,在一些地方的基层严重存在;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案件逐年上升,赌博现象普遍存在;政法队伍中执法犯法和询私枉法问题日趋严重,个别的甚至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和黑社会势力的内线;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蔓延,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甚至卖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成风。

—从表现特点看,呈现的是集团化和高层次发展的趋势。大要案急剧增多,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已出现受贿案多于贪污案的现象;领导干部违法的增多,层次也升高;集团性案件和跨地区跨行业的案件大量增加;集体违法违纪和法人犯罪的案件增加;和新技术紧密联系的智能化案件相继出现、逐年增多;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领域往往成为腐败行为的多发区。

—从整体态势看,尽管党和政府逐年加大反腐败的工作力度,但腐败的总体规模继续呈现扩大的趋势。党的十
五大以来,从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17件,结案8427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6150人,其中开除党籍137711人。被开除党籍又受到刑事追究的37790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干部28996人,厅(局)级干部2422人,省(部)级干部98人。特别是查处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等一批腐败分子,查办了湛江和厦门特大走私案,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二、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是腐败高发的根本原因

应当说,中国目前出现较大规模的腐败现象,其成因是
相当复杂的。但是,从根本上讲,是因为中国目前正处在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时期。

先从经济体制转换情况来分析,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通过改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从旧体制到新体制的转变过程中,也就是改革过程中,在这样几方面容易产生问题:一是由于改革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旧体制不可能马上消失,新体制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建立和完善起来,新旧两种体制就会产生摩擦和碰撞,有时也会出现某种无序状态;二是改革是波浪式地向前推进和向纵深发展的,在不同层次的衔接上,不可能绝对吻合,就会出现某些脱节和失控;三是这一领域的改革问题和那一领域的改革也难以完全同步,在政策法规和社会管理方面就会出现空隙和漏洞;四是改革中的许多措施具有过渡性,有的是不得已而为之,其本身就存在着明显的利弊问题;五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可能还会产生新旧两种体制的弊端同时出现的状况,加之宏观调控不力,给社会造成一定规模的混乱。

在这种体制转换的背景下,就存在着人们的是非观念模糊和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弱化的现象。这也是社会大变革过程中所必然会出现的。从人们的思想观念来看,有不少过去被认为是错误的东西,甚至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现在重新出现,如股票、期货交易、经纪人等;过去从未见过的东西大量出现,如第二职业、人才流动、土地批租等。所有这些,都对人们原有的是非观念造成冲击,使不少人处于一种困惑的状态。从行业规范和约束机制看,原有的判断标准有的不适应了,有的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原来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有的待实践检验,有的已不适应,有的被实践冲破,有的被废止。但是新的是非标准、行为规范和约束机制,或者尚未建立,或者虽有新规定但待实践检验,没有达到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在这种是非标准和政策界限不清晰、制度和法制出现真空、监督制约机制处于软弱无力的状态下,一边是人们的有些日常活动正当与否没有明确的规范可以遵循,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素质;另一边是执纪执法部门对不少问题的处理又没有明确的依据,只能有待于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中,“每种新的进步都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裹读,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大量的社会问题也就不奇怪了。

再从经济结构转换的情况来分析。以往我们对经济体制转换所带来问题这一方面的论述比较多,但对经济结构转换所带来问题论述就非常少。实际上这也是当前我国之所以产生各种社会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深层次原因。所谓经济结构的转换,就是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经济结构向以工业为主的现代经济结构的过渡。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消费结构、投资和经贸结构、人口流动和就业分布,以及城市和乡村格局等,都因基本经济状况产生阶段性变化而出现整体特征的根本性变化,其中就伴随着大量社会问题,包括社会腐败等问题。

其实,这是符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原理的。因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体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都得相应发生变化,这样就会引起政治和经济的不平衡,产生不同利益群体在各种利益关系上的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观念的混乱和伦理道德的失范,一些社会腐败现象也因此而滋生蔓延。所以,社会要进步,就要付出代价,这是历史发展的辩证法。许多西方学者研究的情况也表明,英国在18世纪是政治上腐败现象最盛行的时期,美国政治上腐败现象最严重的时期是19世纪。而18至19世纪正是英国和美国工业革命和现代化发展时期。由于经济结构的转换必将给社会带来大量问题具有一般规律性,是一种国际性的经验,因此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在研究我国反腐败战略时予以充分的借鉴和考虑。

所以,现阶段之所以出现较大规模的腐败现象,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双重转换的过程中,体制、制度没有理顺,还没有、也不可能普遍形成对权力有效制约的机制。

也就是说,在经济结构由以传统农业为主向以现代工业为主过渡、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各个方面非常活跃、甚至某种程度混乱的局面。而这时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不能通过法制形式来加以严密规范,权力和金钱交换等腐败行为就会大量滋生蔓延。

对待这样的社会现象,我们不能只是停留在道德批判的层次上。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什么东西你们认为是公道的和公平的,这与问题毫无关系。问题在于在一定的生产制度下什么东西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只有把现阶段消极腐败现象大量产生的主要原因,放在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双重转换这样的背景下来进行分析,才能对它的发展趋势有一个宏观的、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符合客观现实的把握。

三、我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的基本经验

近年来,我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在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伟大实践的基础上,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理论武器。在十三年的实践中,全党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完全有能力领导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才能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反对腐败,既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保证反腐败斗争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地向前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决定了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全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正确处理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深人市场经济新的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注意从政治上着眼,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这样做,既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人,又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必须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一起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基本涵盖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主要内容。坚持三项工作一起抓,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赋予其新的内容,有利于在党员干部中牢固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在经济体制转换时期,客观上存在滋生腐败现象的多方面复杂因素,因此,反腐败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加强治标,坚决打击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切实贯彻到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去,就能有效遏制腐败。

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步纳人法制化轨道。法制建设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可靠保证。党风廉政法制建设要适应反腐败斗争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加强廉政立法工作,修订和完善有关反腐败的法律法规;要针对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党员领导于部廉沽从政的行为准则,并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制定易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同时,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惩治腐败和打击犯罪;加强对执纪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推进党风廉政法制建设的进程中,要始终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精神,使法制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发展。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加强对权力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首先是发展党风民主,特别是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发挥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同时,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改革和完善办事分开、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制度。实践证明,只有切实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的纪律检查、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就能逐步形成易于揭露和有效治理腐败的机制,使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必须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实践表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就能促进全党动手反腐败局面的不断发展。

必须坚持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方向正确,思路清晰,成效明显,关键在于党中央面对深刻变化的国内外形势以及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始终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深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指明了方向。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 政治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 邮编:10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