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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1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交付174家承办单位 12项重大问题建议重点办理

作者:郭晓宇 时间:2006-04-04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51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174个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向国家机关各承办单位统一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面展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指出,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要认真贯彻去年5月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行深入的艰苦的实地调查,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牵头单位与参加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同,形成统一方案,进行统一答复,在认真答复之后,还要抓落实、见行动,并狠抓督办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王万宾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新的分类方法和分类体系,对今年6511件代表建议分为10个方面、120个种类。根据建议的内容和各单位的职权范围,今年的代表建议交由174个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代表作出答复。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专题报告。

  为了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12项群众反映强烈、办理后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助于形成长效机制的重大问题的建议,作为今年重点办理的建议。

  这12项重点建议涉及92件代表建议、代表619人次,包括:关于提高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建议;关于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才短缺问题的建议;关于大力整治虚假医疗广告的建议;关于加大对华侨农场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天然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的建议;关于建设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的建议;关于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带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关于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机制的建议;关于对甘肃白银市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关于支持甘肃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议;关于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议;关于解决咸潮影响澳门供水问题的建议。

  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当在今年6月14日前将办理意见答复代表,最迟不应晚于9月14日。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再作研究处理,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公安部负责同志就办理工作在会上发言,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33家单位负责同志及各承办单位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约40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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