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资源 > 民主政治 > 特色社会主义
什么是中国人民所需要的民主

作者:姜辉、赵培杰 时间:2010-06-07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长期的奋斗目标。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民主问题时,就主要强调两个方面:一是纠正“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错误,“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努力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二是强调必须向人民讲清楚什么是中国人民所需要的民主。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是遵循这样的原则,既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又坚定不移地推进。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同时强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任务,也鲜明提出要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这是我们党面对国际国内新形势,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坚持四个基本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问题的几个基本点,今天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是民主的阶级性。民主不是纯粹的、抽象的、绝对的,它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以及作为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列宁说过:“马克思主义者却决不会忘记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是对哪个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同资本主义民主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同时也是对资本主义民主的继承、扬弃和超越,是更高类型的民主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

  二是民主的目的性。民主是形式与目的的结合,目的决定形式,形式为目的服务。比如竞选、选举,是形式和方法,而不是目的。在阶级社会里,从来没有超越阶级利益的选举。有的人认为,只要是经过选举的,就是好的,就是合理合法的,经过普选的制度,就是好的制度。这种认识混淆了形式和目的,或者是只顾形式,不看目的。西方一些人士推崇或推销西方民主的一种方法,就是将形式与目的分离,只片面论证形式的绝对性,把形式说成目的本身。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一些西方国家的鼓动或引诱下,不顾自己的国情以及经济社会条件,盲目按照西方的“民主程序”实行竞选、政党无原则争斗、全民公决甚至街头政治不断,并认为这就是向“民主社会”过渡,甚至相信一些人鼓吹的所谓“必要的民主成本”。这种不顾目的和内容、只有形式和程序的“民主”,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三是民主的差异性。每个国家的政体一方面受国体所制约,另一方面又由各自的实际条件所制约,所以民主制度和体制也千差万别。西方政体上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共和制下还有总统制、内阁制等。同样实行代议制和政党轮流执政,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美国是民主共和制;同样是民主共和制,美国是总统制,法国是半总统半内阁制,瑞士是委员会制。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道路也有各自的特点和多样性。

  四是民主的有效性。一个国家究竟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制度,要看它的有效性。对于资本主义民主来说,其有效性是能够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如果人民争取真正民主的斗争触犯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对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地位构成挑战时,资产阶级国家就会千方百计压制、取消这样的民主。毛泽东同志在20世纪40年代末评论西方民主的时候,就认为西方的法西斯政府实行专制独裁,是取消人民的真正民主,“取消了或者索性不用那片资产阶级内部民主的幕布,是因为国内阶级斗争紧张到了极点,取消或者索性不用那片布比较地有利些,免得人民也利用那片布去手舞足蹈”。而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性,就是要看是否适应本国条件,符合本国实际,有利国家发展,造福本国人民。在当代中国,适合国情、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有利于国家统一的民主制度,就是有效的,就是好的;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背离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造成经济停滞、社会动荡、民族分裂、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就是有害的,是绝对不能采取的。

  破除三种错误认识

  破除“民主万能论”。一些人言必称“民主”,把一种抽象的民主说成是推动经济发展、解决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一些人总结“经验”,说举凡民主制度发展成熟的国家和地区,也就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同时也是国内矛盾缓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国家和地区。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把“民主国家无战争”、“民主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等作为向别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推销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重要说辞。“民主万能论”,实质上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万能论”。

  破除“民主永恒论”。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具体的、历史的,从来不存在超越具体历史阶段、永恒不变的所谓“终极民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国家形态,作为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将建立起真正意义的民主管理制度,但那时的民主制度将完全失去阶级社会中国家政治制度的性质。到那时,民主将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将成为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意味着民主将因此作为政治范畴而消失。

  破除“民主普世论”。“普世价值论”是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运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手段推销其社会政治制度和价值观的重要战略之一。实际上,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政治,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发展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国家性质决定的。采取“拿来”和“移植”的办法行不通,生搬硬套会造成严重后果。当前,西方大国策动的“颜色革命”纷纷褪色,美国主导的“大中东民主计划”几近溃败。这一系列现实说明,“民主普世论”经不起现实的碰撞。

  明确什么是中国人民所需要的民主,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前提。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有信心、有能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好、发展好,对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 政治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 邮编:10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