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十大责任
作者:徐徐
时间:2010-10-13
公共行政政府是公共权力组织者,公共权力必须面对公
共问题,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我国农村存在的经济社会问题,同样属于公共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政府负有重大的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政府责任,还在于农业所具有的产业特质,包括粮食的生产与储备具有保障国家安全的公共服务性,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使农业具有产权外生态效应,土地缺乏流动性而使农业中的竞争具有不完全性。农业所具有的这些产业特质所构成的市场失灵的条件,成为政府干预或政府承担农业问题责任的理由。
一、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责任
政府是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供给者,稳定和完善这项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农村基本制度是政府的首要责任。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在进行土地流转中,政府要特别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这也是政府的责任。另外,政府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还有责任领导和引导农民进行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推行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走向规模化、市场化、现代化。
二、尊重和维护农民市场主体地位的责任
尊重和维护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对政府来说,就是要保证农民按市场需求,依效益原则,凭自己意愿,决定种什么、种多少;保证农民在完成合同定购任务后,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剩余。卖给谁、卖多少,政府可以引导、鼓励,但不能强迫或封锁;政府有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普及、推广的责任,但必须以示范、引导为主;政府应致力于深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农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机制。按照国际惯例,政府还应确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敞开收购,避免“谷贱伤农”。
三、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农业发展的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政府利用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手段,对农业发展进行干预,以履行政府对农业发展的责任。第一,财政政策与措施。
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农业预算支出的增减和农业税率的变动来调控农业的发展。政府的农业预算支出是各国政府调控农业发展、履行农业政府责任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手段。农业预算支出的比例关系到政府用于农业的投资数量的多少,农业税率高低和税种、税目对农业发展及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也产生着重要影响。在&’(农业协议框架内,各国政府普遍实行了农业的低税率,这样,增加农业预算支出就成为各国政府干预农业发展、履行农业责任的共同手段。农业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研制与推广、农业教育、政府价格补贴、抵押贷款、政府收购、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和农民福利保险金支出等。第二,货币金融政策。运用货币政策对政府来说主要是通过稳定货币供给量,稳定农产品供给和市场价格。金融政策主要是政府通过提供低息贷款,确保农业资金的供给。政府的这一作用也是由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农业生产具有较大自然风险,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周期长、数额大、回报低,带有一定的公共品性质。因此,民间信用很难保证资金的供给,只能靠政府通过在农村设立的金融机构低息贷款给农民,支持农业的发展。第三,社会福利与保险政策。社会福利与保险政策,历来就是政府面对弱势群体,以体现社会公平为原则,以追求社会稳定为目标的一种政府行为。
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责任
不合理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已成为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突出问题。因此,政府有责任引导、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一是要调整农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农产品、无公害绿色农产品、专用高档农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二是要调整农业内部种养业结构,加快发展非粮种植业、畜牧业和养殖业,使之成为一个强大的支柱产业,广泛吸纳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三是要调整农业布局结构,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果则果、宜菜则菜,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按市场需求决定产品生产。四是要调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
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与减轻农民负担的责任
努力减轻农民负担,既是国家的一项方针政策,又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为此,政府要积极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力争利用#年的时间取消农业税,完成中国农村税赋史上一次伟大的变革。目前,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农民做好正税清费工作,坚决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和逐渐取消农业税,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在过渡期真正确保农民的各种税费负担不得超过上年户均收入的#),这是检验政府减负工作的硬指标。为了使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政府还应规范自身行为:一是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政府职能要到位;二是精简乡镇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避免行政负担转嫁;三是建立公共财政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制度和法律上规范政府、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堵死农村政府部门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的渠道。
六、通过储备和收购调节农产品供求与价格关系的责任
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自然力的不可预见性,就有可能使主要农产品“丰年”有余而“灾年”短缺。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的这种特殊性,政府有责任建立粮食等专项储备制度,使用财政资金建立国家粮库,利用政府完备的储备系统,扩大对农副产品的吞吐能力,调剂余缺,稳定供求,平抑粮价。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研究报告认为,储备量达到当年消费量的$*)+$,)就比较安全。我国的粮食储备形式是:城市以国家粮库为主,农村以家庭仓储为主,国家粮库承担着粮食储备的基本功能。以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储备系统,是政府的重大责任。这既是一个农业问题,又是关系国家安全和稳定大局的社会政治问题。政府具有稳定农产品价格的责任,其具体做法是直接控制和干预少数主要农产品价格。例如,日本政府对烟草和部分大米的收购价和零售价进行直接管理;澳大利亚对小麦实行统一收购,其最低保护收购价由政府统一规定,还采取收购与抛售的办法对主要农产品价格进行间接管理:若农产品市场价格暴涨,影响农业消费者利益时,政府组织抛售平抑物价;当农产品市场价格大跌,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时,政府组织买进和收购,进行托市。这些国外的成功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
七、通过扶持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农民收入的责任
我国农民增收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劳动产品的商品率低,即使用于交换的农产品也大都是初级产品,没有加工增值,但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需要技术、需要设备、需要信息,要有产品销售市场,还要达到一定的批量,这些都需要政府的扶持。对此,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帮助、扶持农户或农民联合组织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体系,促进农副产品加工增值,达到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加入&’(以后,国外对农产品的“绿色无公害”指标要求越来越苛刻,农产品的分级、检验等工作已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内容。政府不仅有责任通过税收、信贷等扶持手段建立庞大的农产品加工系统,而且有责任通过制定农产品分级标准,成立农产品检疫检验机构,对农产品的加工施加政府影响。例如,美国政府对肉、禽、蛋、乳制品、蔬菜、水果以及谷物、棉花、种子等都制定了分级标准,符合标准的按等级上市,优质优价。这就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维护消费者利益,增强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我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包含了对农产品实施深加工的内容,政府有责任加以扶持和引导。
八、通过信息服务指导农业生产的责任
政府处于社会活动的中心位置,统筹方方面面,具有收集信息的便利条件;同时,政府的政策、活动、取向构成了广泛的信息源。政府各职能部门可以按照信息的流向、需求进行筛选、归类、整理,并通过各种媒介和渠道,传递到需求者。而在这方面,农户和农民则处于劣势。他们居住在远离城市的乡村,分散、偏僻,信息渠道不畅且单一,获取信息的成本高。同时,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教育、科技素质不高,对信息的反映敏感度不强,捕捉、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差。因此,政府就有责任为农业及农民提供系统的信息服务,以帮助农民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预测决策咨询服务。其中包括:政府的农业政策信息、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信息、农业经营及风险度预测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农业气象水文灾害预报信息、农产品国际市场动向信息、不同国家对农业保护和支持的信息、农业种植新技术信息、农业教育培训信息等等。在市场对农业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条件下,对农业生产起关键性作用的信息是价格,尤其是在政府介入下的干预价格信息。尽管不同国家政府传递价格信息的方式各异,发布内容也不尽相同,但是,其都被政府用作刺激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协调社会不同群体利益关系的有力杠杆。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其政府部门中都有为农场主、批发商、经销商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的专门机构,这类机构利用各种传媒、通讯手段、互联网等,不间断地、大量地发布各种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价格信息。
九、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责任
在农村,我国实行的是以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的传统保障方式。土地的社会福利保障功能,使农民对土地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从而影响到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也束缚了农民大胆地离开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积极性。家庭保障必须以人为基础,“生儿养老”就具有现实的合理性,这也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农村较难很好落实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并完善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有责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断增加享受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人数,增强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功能和水平,逐步构建起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的、覆盖广大农村、惠及数亿农民的社会保障网络。
十、教育农民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责任
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民素质的提高,要较快地提高农民素质,就必须在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农村职业教育和科技培养,这无疑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为此,一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义务教育由财政负担,降低农民受教育的成本。二是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本,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职工的职业技术素质,使他们掌握运用信息、技术和管理的本领,成为“知识劳动者和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