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社会阶级阶层结构调研报告
作者:“我国目前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
时间:2003-07-14
“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分赴辽宁、湖北、广东、福建、贵州、四川、深圳、北京等地进行专题调研,与当地人大、政协、统战、劳动、民政、工商、税务、金融、宣传、文化、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的有关人员以及普通群众进行座谈,并认真听取10多个省市和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党校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广泛收集和参考相关资料,经过反复研讨、修改,形成本报告。
(一)研究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意义和方法
1. 研究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意义
(1)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阶层问题,是我党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本依据和重要保证。
阶级、阶层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对中国社会进行阶级阶层分析。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通过对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各阶级阶层状况的科学分析,成功地解决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一革命的首要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对过渡时期的阶级阶层状况、特别是对民族资产阶级两重性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顺利地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由于对当时的社会阶级状况估计失误,党曾经犯过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发动“文化大革命”、导致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的错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党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认识到,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同时,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从而,牢固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路线。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必须建立在对中国社会各阶级阶层状况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
(2)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阶层问题,是党和国家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理论和现实课题。
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本质上是一种由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的社会利益关系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单一公有制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从初步工业化的产业结构开始逐步向初步现代化的产业结构转变。相应地,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从工人和农民两大阶级中分化出了一些新的阶层和群体,阶级阶层之间的人员流动明显加快,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各阶级阶层的规模、构成、意识和利益关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所指出的:“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加入WTO后,这种变化将更加深刻、广泛和复杂。如何正确分析和把握新的变化,及时恰当地调整好现阶段阶级阶层关系,处理好依靠谁、团结谁、限制和引导谁以及防范和打击谁的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党继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3)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阶层问题,有助于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正确地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
近几年来,党内外都出现了一些与阶级阶层结构变化密切相关、值得高度注意的观点和认识。如有人认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不是工人阶级”,工人的“主人翁地位要重新界定为雇佣劳动者”;“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是现代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阶层”,应当在政治上赋予他们以“较高的地位”,让他们“担当起与他们的主导阶层地位相适应的角色和使命”;有人甚至主张,因为“现在有些人投资,老怕政策变”,所以,共产党应“改名为社会党”,“共产党改名为社会党,共产党不共产了”,这些人“就可以放心了”。还有人提出:“新资产阶级已经在中国产生,”“他们既可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之一,又有可能成为侵蚀共产党、吞噬社会主义制度、扰乱经济秩序的破坏力”,所以,“共产党要领导和驾御新资产阶级”,等等。这些观点和认识都直接涉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当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以及怎样建设党,是否坚持和如何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是否坚持和如何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否坚持和如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应当通过认真扎实的研究,及时澄清和纠正一些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从而全面正确地贯彻“三个代表”要求。
2.研究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方法
在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对于如何分析和评价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是否应当区分和如何区分社会阶层,意见分歧较大。我们认为,研究这一重大课题,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方向和方法论原则。
(1)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作为观察社会和分析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阶级和阶层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不同,是阶级产生的经济根源和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也是阶级划分和阶层区分的决定性依据和标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分析与非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分析的本质区别在于,后者从根本上否认阶级社会中的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是阶级和阶层差别存在的社会根源和决定性因素,而仅从人们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收入和财富水平、社会声望和权力地位、消费方式与档次等表层的或派生的特征来区分和描述社会阶层,并且把私有制、资本和剥削阶级的特权以及阶层差别的存在,看成是永恒合理、永恒存在的。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我国已不是典型的阶级社会,但是,工农两大基本阶级仍将长期存在,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差别仍将长期存在,国内外反对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和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仍将长期存在。在这样的国内外背景下,只有坚持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我们才能在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2000年6月28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分析了阶级斗争在我国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主要表现后,精辟指出:“我们纠正了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己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的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江泽民同志这一科学论述,是研究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重要指导思想。
(2)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阶级分析的基础上着力搞好阶层分析。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研究阶级产生以来的社会历史发展、观察社会政治现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阶层分析则是在阶级分析的基础上对各阶级内部和各阶级之间的阶层状况、阶层差异和阶层关系展开的进一步具体分析。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定义,所谓阶级,是因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不同,在一定社会生产体系和社会劳动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因而获得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的社会集团,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集团的劳动。阶层通常是指阶级内部的不同层次或组成部分,有时也特指阶级归属尚不明朗,或居于两个阶级中间具有暂时性和过渡性特点的社会集团。社会群体一般是指不具备特定的阶级或阶层属性,但具有某一经济的、社会的、政治或文化的以至自然或生理上的共同特征的人群,它可以主要存在于某一阶级、阶层之内,但更多的是跨阶级、阶层的;有时也指某个阶级或阶层的具体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社会,既有别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前的我国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更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论原则,又不能机械照搬只适用于存在剥削与被剥削阶级尖锐对抗和急风暴雨式阶级斗争时期阶级分析的具体结论和方法;既不能生搬硬套西方学者研究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理论和方法,又要借鉴吸收国外有关研究成果和方法的科学成分。在当前基本阶级状况相对稳定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加强和着力搞好阶层分析,为阶级分析提供更充实、具体、细致的依据,从而更全面、准确地揭示和把握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现状和发展趋势、各阶级阶层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以及利益差别和矛盾,为党和国家正确处理现阶段阶级阶层关系、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依据。
(3)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当前我国阶级阶层结构研究的科学方法。
阶级阶层区分是阶级阶层结构研究的重要前提和内容,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正在变化而且处在继续变化之中,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还在继续出现;已经发展至相当规模的一些社会阶层或群体还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如农民工兼有农民—工人的特征,国有企业经理兼有干部—经理的特征,私营企业主兼有经理—业主的特征;部分社会成员的阶级阶层属性尚不清晰;某些阶层的经济利益、发展要求和政治取向尚不完全明朗,有待于继续观察。针对当前党的建设、社会思想文化建设以及社会政策和管理等领域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我们应当与时俱进,知难而进,对如何确立和运用区分阶级阶层的科学标准进行积极的探索,作出明确的回答。我们认为,在综合考察社会不同成员与生产资料关系的基础上,即在对当前我国社会结构进行阶级分析的基础上,以劳动分工和职业区别作为阶层区分的重要依据,并辅之以其他必要标准,比较符合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实际情况,是研究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状况的比较科学和可行的方法。这是因为:在我国现阶段,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方面的差别依然是社会阶级划分和阶层区分的决定性依据和标准。劳动分工和职业区别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基础上的一种基本的社会分工,能够体现不同阶级阶层成员的社会实践和劳动的不同性质与特点。辅之以其他必要标准,如社会成员的资源拥有状况、财富和收入水平、知识技术素质等级以及相应的社会声望和地位等,则是为了从更多的视角和层面,更充分地反映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关系变化的现状和特点。
(4)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我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研究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阶层关系,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因此,我们要十分注意分析和研究阶级阶层结构变化中出现的对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着眼于如何因势利导,兴利除弊,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具体说来,研究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应当确立以下四个原则:第一,要以邓小平为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和阐明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客观要求作为科学依据和原则,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第二,要有利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三,要有利于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第四,要有利于首先考虑并满足占全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工农群众的基本利益要求,同时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及时限制并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利因素,维护和促进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社会政治局面。
(二)当前我国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基本状况
在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里,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是我国的两大基本阶级。这两个阶级内部又可分成若干阶层。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社会阶层。”这些新出现的阶层除部分成员属于工人阶级外,其他成员可以归入个体经营者、非公有制企业经理和私营企业主这三个阶层。此外,还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社会群体。下面分述各阶级阶层及相关群体的基本状况,重点分析工人阶级和私营企业主阶层。
1.我国工人阶级状况
(1)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和队伍构成
工人阶级是与近现代先进的社会化大生产密切联系的一个阶级,也称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因此只有通过彻底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私有制和资本剥削雇佣劳动关系,在实现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个阶级才能最终在彻底解放自己的同时解放全人类。中国工人阶级是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等优秀品格。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因此,工人阶级的发展变化与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基本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工人阶级在政治上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在经济上成为国家和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从此,我国工人阶级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无产阶级”。
研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的发展变化,必须首先明确工人阶级队伍的构成。现阶段我国工人阶级的主体部分主要是在第二和第三产业中从事直接和辅助性生产劳动的广大职工群众,或称职工阶层。这个阶层指狭义的工人阶级,既包括传统产业工人,也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工人;既包括城市职工,也包括农民工;既包括在公有企业就业的职工,也包括在中外私有企业就业的雇工(其中包含不掌握资本经营决策权力、收入构成主要是组织管理劳动报酬、收入水平仅相当于社会中低收入的非公有制大中型企业聘用的中低层经理人员和小企业聘用经理);既包括在岗职工,也包括下岗职工。与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的政治地位和社会职责相联系,我国工人阶级还包括干部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国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经理人员阶层和士兵阶层。从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和历史使命来看,职工阶层是工人阶级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和基础性地位的主体,工人阶级的其他组成部分则属于广义上的工人阶级。在现阶段,工人阶级内部各阶层群体都在工人阶级先锋队的领导下,团结社会其他各阶层,为完成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而奋斗。
(2)工人阶级的总体变化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的发展和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队伍不断壮大。随着乡镇企业和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的加快,我国工人阶级总人数已从1978年的1.2亿,增加到约3.5亿,在全部从业人员中的比例,由改革开放前的约28%上升到目前的约50%。其中,新增的农民工(乡镇企业工人和进城民工)已超过各类城市户口职工的总人数。现在,我国城市每年新增就业人口1000多万,大多数陆续加入到工人阶级队伍中来。工人阶级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劳动大军的主体,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性力量。
二是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改善。随着我国工业技术和设备更新改造步伐加快,教科文事业的发展和成人教育、职工培训的普及,今天工人的文化技术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他们普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不断提高的体力与脑力相结合劳动的工人日益增多,从事笨重体力劳动的职工比例大幅度下降。1998年全国12337万城镇职工中,从事科、教、文、卫以及交通、邮电、金融和社会服务等科学文化素质要求较高的行业工作的达5970万人,约占城镇职工总数的一半。据统计,1978年国有企业的科学技术人员,约占职工总数的5.8%。到1999年,这一比例已上升为26%。
三是就业方式灵活多样。由各级政府进行统包统分、职工在一个单位终身就业的方式已经基本上转变为主要由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实行企业和职工双向选择、劳动合同制的就业方式。职工对工作单位的依附性大大减弱,个人自由择业、求职的空间明显扩大,灵活性、流动性日渐增强。
四是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工人阶级的总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大多数职工已经从“温饱”开始步入“小康”。扣除物价因素,全国职工工资平均每年增长4.4%,工资外劳动收入的增长达到23.5%。财产性收入、知识产权收入逐渐成为部分职工新的经济收入来源。
现阶段职工阶层变化的总趋势是发展进步,但在这个阶层的内部结构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一是在职工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公有制企业职工人数锐减。新增职工主要分布在个体、私营、外资、股份制等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这些企业的现有职工人数己超过5500万人,国有、集体单位职工人数从1990年的合计1.38亿人,到1999年已减到9900多万人。二是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同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单位职工的收入差距拉大,内部分化加剧。例如,2000年,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531元,是贵州省7468元的2.47倍;航空运输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545元,是采掘业8340元的2.83倍;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9371元,其中国有单位职19552元,城镇集体单位职工6262元,其他单位职工10984元。三是在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同时,就业的不稳定性和下岗失业的职工人数相应增加。
(3)职工阶层
职工阶层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主体部分,目前主要由国有企业工人(8000多万人)、城镇集体企业工人(约1500万人)、农民工(乡镇企业工人和进城民工,约为12000万人)、农业工人(500万左右),以及“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的雇工(共约5500万人)构成。总人数大约在2.7亿左右,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的近37.7%。职工阶层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群体:
一是传统产业工人。他们大多在钢铁、煤炭、纺织、机械制造。国防工业等行业就业,大多属于国有和集体企业工人。过去和现在,他们都是工人阶级和职工阶层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所在行业也都属于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加入WTO后,我国若成为制造中心,他们的地位和作用将愈加重要。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企业改组改制,许多国有、集体企业出现不适应现象,不少企业陷入困境,部分工人的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待遇受到一定影响,不少人觉得自己的经济和社会政治地位下降,心理上有失落感。但随着经济体制和企业配套改革的深化、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和高新技术的拉动,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工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及收入水平也会不断提高。事实证明,尽管这部分工人更多地承担了改革的代价,但他们是通情达理、拥护改革开放的。他们仍然是与现代机器大工业联系最紧密的部分,是生产力发展中最关键的组成部分,是工人阶级中组织性、纪律性和阶级意识最强的部分。
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工人。他们在高新科技企业和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部门就业。这部分工人人数不多,资历不深,但他们与新兴的先进生产力相联系,文化和技术素质、经济地位和收入水平较高。他们对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充满信心,是工人队伍中最有活力和朝气的部分。
三是服务业工人。全国约为5000多万。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一般商业服务行业工人,他们所在的企业现在多数已转变为非公有制企业,其劳动时间和工作强度有所增加,但收入相对还比较稳定;另一部分是新兴服务行业工人,在金融、保险、证券、旅游、通讯、客货运、房地产等行业工作,其工资、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比一般商业服务行业的工人高。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这些行业工人的比重和社会地位将会继续提高。
四是农民工。包括乡镇企业工人和进城民工,主要在一般加工制造业、建筑装修业、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他们的职业身份已经从农民转变为工人,户籍身份还是农民。进城民工与城市职工相比更能吃苦耐劳,但他们的居住条件较差,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就业岗位很不稳定,心理上的受排斥感较强,被克扣、拖欠工资,受业主欺压和虐待的事件一般也都是发生在他们身上。但从总体上看,农民工在职业身份转变过程中,眼界开阔了,知识技能得到提高,经济和社会地位都处在改善和上升过程中,他们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巨大贡献赢得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公认。他们虽有牢骚,但对党和政府的改革开放政策是拥护的。一些地方农民工针对恶劣老板的集群行为时有发生,但很少发生农民工针对政府的集群行为。
五是失业下岗工人。人数目前在1500万左右,但这一数据有可能偏低。他们过去大多在传统产业就业,主要集中在国有、集体企业和老工业基地,由于产业结构调整、资源枯竭、企业经营不善以及自身的原因而失业下岗。调查表明,他们中60%以上在不同程度上从事一些临时的不稳定的工作,如仅靠失业保险金、下岗基本生活费、“买断工龄”补偿费,则生活非常困难。特别是在老工业基地,有些家庭多人下岗,年轻人要靠父母微薄的退休金接济,甚至借债度日。从总体上讲,他们的生活状况可能并不比进城民工差,但他们对自身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急剧下降感受强烈,容易产生怀旧情绪,对改变自身境况缺乏信心,对部分干部腐败和部分人非法暴富特别愤恨,由此引发的聚众抗议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近几年持续不断,规模有扩大趋势。加入WTO后,失业下岗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
(4)工人阶级的其他阶层
①干部阶层
干部阶层指党政机关、立法和司法机关的公务员和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人员以及军队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除军队干部外,这个阶层目前的总人数约4113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1.5%。其中,党政机关工作干部708.3万人,占干部阶层的14.2%。干部队伍之所以属于工人阶级,因为他们在政治上是在工人阶级执政党领导下从事国家和社会管理工作的劳动者,在经济上依存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家财政,以劳动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其构成有以下五个部分:
一是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他们是党和国家决策的主要参与者和实施者,党和政府形象的主要代表。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他们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程度和工作效率有显著提高,但工资待遇相对较低。
二是县处级中层干部。他们是干部阶层中承上启下的群体,承担着较为重要的领导职责。特别是县市级领导干部,是贯彻和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决策的重要环节,在地方的改革和建设中担负重要领导责任,处于关键位置。改革开放以来,历经更替,这部分干部已普遍年轻化,大多40岁左右,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他们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但群众观点和实际工作经验与原来的老干部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此外,他们的工资待遇与担负的职责相比,也存在着偏低问题。
三是乡科级基层干部。他们是党和国家决策的主要具体贯彻执行者。各级各类机关的科级干部、处级县市的局长、城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干部等,在工作中都要直接面对群众,群众也直接根据对他们的素质和作风的印象,形成对干部阶层的评价。特别是农村乡镇领导干部,工作任务繁重。他们办的实事和好事,能直接让一方群众受益,但他们也最容易与群众的利益发生摩擦甚至冲突。近几年,在一些财政困难的地区,欠发农村基层干部工资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十分艰难。
四是初级公务员。全国各级机关乡科级以下干部366.1万人。他们是党政机关具体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办公人员,还有财政、税务、工商、商检、公安、交通、环保、城建等部门的执法值勤人员。各级领导机关的决策、决定和日常管理事务靠他们具体操办落实。他们大多是年轻人,是各级领导骨干的后备军。他们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更直接地影响着干部阶层的形象和干部队伍未来的面貌。
五是离退休干部。目前全国离退休干部占全国干部总数27%。他们虽己不在职在位,但仍十分关心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有的老同志对部分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质很不满意,对国家未来的走向表示忧虑。这些老干部社会活动不多,但仍具较大的政治影响力。
干部阶层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中坚力量,是执政党联系广大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他们依法行使党和国家的各种工作职能,既是国家和社会的管理骨干,又是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公仆。干部阶层的政治态度、从政行为、价值取向、道德水准,对全社会各个阶层都有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干部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总体来说,干部阶层有较高的政治地位,较稳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他们的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及其他一些社会原因,不少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心理失衡、信念动摇、道德滑坡的问题,少数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贪赃枉法,买官卖官,同不法私营企业主和外商大搞权钱交易,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其严重的腐败现象危害极大,是对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最大威胁。江泽民同志告诫所有党员干部“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
②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即知识分子阶层,目前人数约有3600万人,约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1%,而且分布广泛,类别多样。绝大多数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在各行各业、各种不同所有制和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中从事以脑力劳动为主的专业技术、发明设计、咨询服务工作,进行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精神产品创作活动。其中既包括各类企业、新兴行业和一些中介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程师、律师、经济师、会计师、产品设计师、软件设计师、项目评估师等;又包括教科文卫等各种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教师、医生、记者、编辑、画家、作家、演员、运动员,以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专家、学者等。他们对新事物比较敏感,富于开拓创新精神,是激励社会进步、促进现代科技发展和传播现代文明的先导力量,对社会思潮和社会舆论具有特殊的影响力。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日益明显,全社会已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地位得到很大提高,改革开放初期收入分配“脑体倒挂”的现象,已基本得到扭转。但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等原因,知识分子中较普遍地存在着追逐个人实惠的功利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精神弱化的现象。
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曾经指出:“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中,只要还存在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知识分子就需要注意解决是否坚持工人阶级立场的问题。但总的说来,他们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他们与体力劳动者的区别,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从事体力劳动的,从事脑力劳动的,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从政治立场这个基本方面来看,绝大多数科学技术人员应该说是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的。这样的革命知识分子,是我们党的一支依靠的力量。”这就是说,从政治上看,绝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或知识分子是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的;从经济上看,绝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或知识分子是主要靠脑力劳动为生活来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所以,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属于工人阶级队伍的一部分。江泽民同志最近进一步指出,“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大大增强了工人阶级的科技文化素质。”
另一方面,不是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已经解决好坚持工人阶级立场的问题,都能够坚定不移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捍卫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少数知识分子以所谓“精英”自居,把自己看作高踞工人群众之上的精神贵族,与党和人民群众离心离德,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属于工人阶级。其中,有极少数人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不断鼓吹全盘西化、私有化,甚至与国内外敌对势力相勾结,破坏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类极少数知识分子不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对此应保持警惕。
③国有、集体企业经理阶层
指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企业领导人。除了农村乡镇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外,他们过去大多属于干部阶层,随着政企分开的改革或工作岗位的转换,成为新兴的职业化经理阶层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近几年大量中小国有和集体企业转制,他们的总人数趋于减少。目前人数约700万,占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人数的7%。他们与公有制企业普通职工的区别,主要是劳动分工和工作职责的不同,因此也是工人阶级队伍内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公有制企业资产经营直接掌握在这批人手里。公有制企业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批人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经营才干。
国有、集体企业经理,大部分都在重重困难和内外压力下,兢兢业业、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对国家、集体和职工群众的责任。他们当中有很多人,不计个人得失,全心全意地依靠广大职工群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严格管理,主动接受国内外市场激烈竞争的考验和锤炼,千方百计地搞活搞好了自己领导的企业,成为合格的或优秀的社会主义企业家。但也还有不少人尚不胜任自身的职业角色。
他们中的少数人工资和职位消费比较高。据2001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有0.2%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位消费(凭借制度规定和职权支配能力享有并由机构负担的种种公开或隐秘的消费特权和额外福利),一般是其工资收入的10倍左右。显然,这与普通职工群众的收入差距极为悬殊,更不必说同失业、下岗职工相比。但由于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实力的差异,他们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也存在很大差别,收入水平总体上比同等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经理要低很多,因而不少人心理很不平衡,特别是一些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企业经理,心理更不平衡,同中外私企高层经理攀比收入和财产的问题相当突出。
还有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经理以权谋私,另寻出路,在企业之外兼当私企老板或股东,通过内外勾结和各种不法手段,大肆挪用、转移、侵吞、挥霍国有和集体资产,导致“庙穷方丈富”现象。对于有诸如此类行为的人,当然已不能把他们归入“工人阶级”的行列。
我国加入WTO后,公有制企业经理队伍面临外资经理高薪报酬的又一轮重大冲击。公有制企业经理的培养选拔、管理监督和收入分配,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入世挑战,是亟需研究解决、拿出可行办法的问题。既要能够切实调动和保护这部分人的积极性,又不可造成国有、集体企业经理阶层与普通工人阶层在收入上的过分悬殊,否则,不仅有违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而且会加剧工人阶级内部阶层间的矛盾,严重伤害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④士兵阶层
士兵即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战士。与军队干部即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干部一样,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战士也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在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武装力量,承担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等特殊职能,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坚强柱石。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战士是一个人员流动性极强的阶层。他们来自社会各阶层,服役年限不长(义务兵服役年限仅为2年,志愿兵服役年限不等、但大多在35岁以前退役),离开部队后又回到社会重新就业,从事这样或那样的职业,重新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是构成并属于工人阶级的一个特殊阶层。因为这个阶层在政治上是工人阶级执政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武装力量的基础,在经济上依存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家财政,在社会分工体系中承担着专门捍卫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并以此所得作为生活消费来源。这个阶层还是工人阶级中最有组织性、纪律性的一部分。
(5)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和前途
我国工人阶级的现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和优秀品质不仅没有改变,而且,工人阶级的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的地位并没有改变。
我国工人阶级仍然是推动和保证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本力量。作为工人阶级主体的工人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是将科学技术转化为先进生产力的基本力量。改革开放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一些工人群众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甚至暂时失去工作岗位,但这并没有改变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而且从长远看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发挥工人阶级的整体优势。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大大提高了工人阶级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了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把握科学技术发展趋势、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能力。干部阶层、公有制企业经理人员阶层和士兵阶层是工人阶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建设方面,在传统产业更新换代、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城市建设和农村城市化建设方面,在教育事业普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道德素质方面,在民主法制建设、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国家和社会管理方面,所取得的一切巨大成就和进展,无一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正确领导的结果,无一不是工人阶级整体发挥主力军作用、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进行的创造性劳动和工作的成果。
我国工人阶级仍然是党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阶级基础。无论在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始终是工人阶级,我们党的先进性始终来源于工人阶级的先进性。社会主义的首要历史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需要允许和鼓励私有制、资本剥削和雇佣劳动关系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和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了部分工人被中外私人资本雇佣,少数职工持有少量个人股权、在股市上进行小额股票交易等新现象。但这些现象并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优秀品质和历史使命。有人说,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是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已经是有产者或是有产阶级了。我们认为,这里所说的“产”,其实是指工人阶级有了越来越多的用于个人和家庭生活消费的财产,即生活资料,而不应是指工人阶级有了私有的生产资料。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也是有生活资料的,但没有私人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工人阶级的经济政治地位已经在根本上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着国家政权,也共同占有着国家和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但从他们个人与生产资料的关系看,工人阶级的成员不论在国有集体企业、还是在中外私人资本企业就业,都是与共同占有的或他人私有的生产资料结合,而不是与他们个人私有的生产资料结合。部分职工持有小额股份,是他们劳动所得的积累,而非剩余价值的转化;他们的股权收益也只是其生活来源即劳动收入的补充,而不是他们实现自身劳动力或就业的方式;其股份是归股份制企业实际占有和经营支配的资本,而不是其个人拥有的生产资料。总之,在我国现阶段,工人阶级作为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分工协作、共同劳动的主体,依然是不需要有、事实上也没有私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集团,他们通过与国家、集体或中外私人资本所有的生产资料结合,参加社会生产和分配,以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我国工人阶级仍然具有“一般无产阶级的基本优点,即与最先进的经济形式相联系,富于组织性纪律性,没有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剥削和雇佣劳动、消灭阶级和阶层差别,依然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包括中国工人阶级实现自身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社会历史条件和伟大历史使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依然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和最终目标。这是由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决定的,是由工人阶级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的。为了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在现阶段的历史任务是领导和团结各阶级阶层人民群众,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
我国工人阶级仍然是领导和团结社会各阶层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实现共产主义的道路是漫长而曲折的,工人阶级任重道远。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依靠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只有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具有最宽广的胸襟,最无私的品格,最崇高的理想和最远大的前途,能够团结和带领社会各阶级阶层群众与时俱进,共同奋斗。中国工人阶级是当代中国当之无愧的领导阶级。正如江泽民同志的精辟论述:“工人阶级特别是产业工人同现代化大生产紧密联系,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他们表现出了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自我牺牲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历史主动精神,不愧为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和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任何贬低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的观点,都是完全错误的。极少数人企图在中国制造一个所谓‘中产阶级’,作为他们的依靠力量,来颠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更从反面证明了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2我国农民阶级状况
(1)农民阶级的总体状况
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中国农民阶级与土地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的关系发生过多次重大变化。现阶段我国的农民阶级,是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主要以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从事农业(包括林、牧、渔业)生产,以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集团。我国曾长期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农业人口曾高达我国全部人口的80%左右。建国后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这种情况逐步改变。1978年我国从业农民为2.8亿人,占当时全部从业人员的70.5%。改革开放后,农民有了选择职业的自由,大批农民转换了职业,变成乡镇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进城民工、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等,因而不同程度上己不再属于农民阶级。到2000年,我国农民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下降到44.2%,但由于人口总量增加,从业农民的绝对人数增加到3.1亿。
中国农民阶级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在政治上最可靠、最主要的同盟军,也是工人阶级队伍发展壮大的最主要的源泉。他们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的坚定拥护者,是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力量和生力军之一,也是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力量。我国的经济改革从农村开始,广大农民既是改革的首创者,也是改革的受益者。农村的变迁是我国社会变迁的缩影,农民阶级的变化对于我国整个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就业门路的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由于各地农村和农户的生产条件优劣不一,农业与非农业生产的经济比较效益参差不齐,农民阶级内部也出现了分化和层级化现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过重、城乡发展差距又有所拉大。2000年农村居民平均每人每月的生活消费支出是139元,其中117元需要用于衣食住支出等基本生活消费,每人每月只剩下22元“闲钱”,农村生活耐用消费品的水平晚于城市约15年。但不同地区的农民生活状况差异很大。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1亿多农民,得地利之便,靠乡镇企业反哺或靠兼业收入,多数已经富裕起来,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已经接近或达到本地城市居民的水平,而中西部地区6亿多农村人口,多数仍然比较贫困,还有几千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
(2)农民阶级内部的各阶层、群体
农民阶级目前可分为以下几个不同阶层或群体:
一是农业专业大户。目前全国约有476万农业专业大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主要包括种粮大户、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林业承包大户、渔业养殖和捕捞大户等。他们往往是某个方面的技术能手,通过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规模经营发展起来,有的还雇佣少量的帮工或短工,达到较高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其收入要高于一般个体经营者,多数达到社会中上等收入水平。他们虽然人数较少,但发展势头较为强劲。
二是兼业农户。这部分农户约有8477万户,约占全国农村总户数的36%,其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25%以上。由于多数农民只有有限的承包耕地,完全靠耕作收入太低,很多农户中的青壮劳力靠外出打工三两年,从事一些建筑装修或商业服务业工作,或就近打些零工和散工,以挣钱攒钱补贴家用。在较发达地区,农民兼业已经非常普遍,这些地区多数兼业农民的非农收入超过了他们的农业收入。在我国人多地少、就业形势长期紧张的情况下,扩大兼业是农民提高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
三是小耕农。全国约有14858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62%,是当前我国农民阶级中人数最多的阶层。他们专门从事小规模农业种植,只耕作经营承包的几亩田(全国农民户均仅8亩田),有剩余的劳动时间,也有兼业或转换职业的强烈愿望,但他们一无技术,二无资金,三无门路,只能从事小农生产。有人形容他们的状态是,“一个月过年,三个月种田,八个月耍钱”。近几年,因粮食等一些主要农产品出售困难、价格下降,这部分农民大多实际收入减少,但负担没有减轻。去年情况虽有好转,但从加入WTO后外国农产品冲击加剧的总趋势看,近期前景不容乐观。
四是集体农民。农民阶级中还有少量坚持集体经营、分工合作集体劳动、依靠发展集体经济共同致富的农民群体。据有关资料,在全国74万个行政村中,约有7000个这样的农民集体。如江苏的华西村、北京的窦店、河南的刘庄和南街村,等等。在这些集体经济村,从事农业种植的只是由很小一部分村民组成的机械化专业生产队,绝大部分村民和本村吸纳的外来农民工则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建筑装修、批发零售等二、三产业的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这类农民群体与人民公社时期的“社员”的主要区别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工人阶级化,生活达到了小康水平。
五是农村干部。这是一个政治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的阶层,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在乡镇党政经机构(包括“七所八站”)持农业户口的干部,全国有几百万人,他们享受当地干部的工资待遇,但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二是常年有固定补贴的村干部,全国人数约300多万,主要是村党支书、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计等;三是享受误工补贴的村干部,人数约600万左右,主要是村妇联主任、团支书、治保主任、民兵连长以及村民小组长等。这些农村干部要负责落实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负责征收统筹和提留款、催收公粮、计划生育等,还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工作十分辛苦、繁重、艰难。他们是联系党和政府与广大农民的桥梁,也是维护农村稳定、促进乡村发展的重要力量。应当肯定,大多数农村干部是尽心尽责的,工作成绩和贡献是巨大的。但也要看到,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较低,政策法制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生硬,容易因土地纠纷、信贷欠款、钱粮征收、计划生育等问题与农民群众发生矛盾和冲突。有少数人甚至自视为“土皇帝”,以权谋私、欺压百姓、横行乡里、无法无天。
3.我国其他社会阶层状况
(1)个体经营者阶层
指自雇的或有少量帮工的第二、三产业中的个体劳动者和小业主,也包括部分有一定专业技术的自由职业者。他们一般拥有少量私人资本(包括不动产),但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或专业技能,其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工商业,也广泛涉及其他行业。中国自古就有个体工商户,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也一直存在着少量城乡个体劳动者,但目前的这个阶层规模却是改革开放后迅速形成的。1978年,全国城乡总共只有15万个体工商户,到2000年,登记户数己达到2571万户,22年间增加了170倍,从业人员5071万人,注册资金3315亿元。加上其他广泛存在的没有登记的个体户,其户主数(不含其他参与经营的从业者)在全部从业人数中约占4.2%。在改革初期,个体工商户是最早富裕起来的一部分,被归入高收入群体。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这个阶层内部不断发生分化,除部分经济实力较强或专业名声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经营状况较好、收入较高外,大多数个体经营者的收入,与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没有太大差异。
从总体上说,这个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主要获益阶层之一。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成为市场经济的一支活跃力量,而且解决了其自身、亲属和部分下岗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为社会作出了贡献。其中一部分人还通过扩大资本量和经营规模上升到私营企业主阶层。但由于大多数个体经营者的资本量不大,其产品或服务技术含量不高,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别是加入WTO以后的新形势,他们中有相当多的人感到压力很大,对经营前景有所担忧。据全国工商管理局统计,现在每年约有10%的个体工商户因各种原因歇业、关门。部分个体经营者或因各种收费大多,或因在市场竞争中收益下降,有不满情绪。
(2)非公有制企业经理阶层
指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聘用的高层经理人员,主要包括两部分人:一是大中型私营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的高层经理人员,二是“三资”企业聘用的中方高层经理人员。他们不是所在企业的所有者,但被授权负责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基本收入是管理劳动收入,另有一部分收入是由资本经营权带来的,依企业资产规模和经营效益的高低,从企业利润中分得。这部分经理人员一般都属于社会高收入阶层,其收入构成中由资本经营权带来的收入占很高比重。而非公有制大中型企业聘用的中低层经理人员或小企业聘用经理的收入大多仅相当于社会中低收入水平,其收入构成主要是管理劳动报酬。
①大中型私营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聘用的高层经理。他们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有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或私有法人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不具所有者身份的高收入经理人员,总人数呈快速上升趋势。尽管我国私企比重增加较快,但大多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还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不需要很多专业经营管理技术,多数情况是企业主自己兼任经理,实行“家族式”管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私企经营规模和技术档次的优化升级,这类企业开始聘用管理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较高的职业经理,实行董事长和经理分开的体制。实行这种现代体制的私企和非国有控股企业的经理往往年龄较轻,文化和职业素质较高,市场眼光敏锐,工资待遇很高。这类企业的经理职位,己成为一些高学历者择业的首选。
②大中型“三资”企业聘用的中方高层经理。主要由转换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归国留学人员、MBA文凭获得者和专业资格证书获得者等人员组成,具有很高的工资收入水平。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进入我国办企业,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把生产制造基地或销售网络转移到我国,这部分经理的人数也在快速增加。他们比较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和有关的法律制度,学会了按照国际惯例规范操作,我国加入WT0,会使这部分人的人数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大。他们中不少人对中国某些公务人员的官僚作风非常不满,大多数希望祖国富强,主观上也想为国家民族效力,但由于受雇于外企,他们在职业行为中往往首先维护其所在公司的利益。有些人利用其对我国国情的了解和社会关系网,搞钱权交易,钻法律的空子,帮助外资牟取非法暴利,自己从中分利。
总的来说,除了违法经营、搞钱权交易、经济犯罪的极少数人外,改革开放以来,上述个体经营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经理阶层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因此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私营企业主阶层
①发展状况
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社会阶层。这个阶层由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和固定资产的私营企业的业主构成,因占有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而与其他社会阶层相区别。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的私营经济经历一了个长达20多年的空白期。现阶段私营企业主最初是在城乡个体工商户和承包农户的基础上萌生出来、经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许可、确认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根据目前的政策标准,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前者雇工在8人以上,后者雇工在7人以下。在税收方式上,前者实行企业的比例税制,后者实行固定税额的“包税制”。但由于经营产业的不同,雇工人数实际上无法真实反映他们的资本实力和生产经营规模。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资产、利润和经营规模来区分较为恰当。
这个阶层来源复杂、成分多样,个人素质差异悬殊。第一批主要来源于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个体户和城市待业人员,其中包括一定比例的解除“两劳”人员。第二批主要来源于从国有、集体单位“下海”的干部。第三批主要来源于转制的中小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管理者和技术骨干。第四批主要来源于投资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群体是这一阶层的佼佼者和后起之秀。据统计,目前的私营企业主阶层,43.4%来源于机关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17.4%来源于个体户,14.2%来源于工业和服务业工人,10.5%来源于专业技术人员,9.3%来源于农民,还有5.2%来源于其他人员。
这个阶层的发展速度较快。1981年,我国出现第一户私营企业,到2000年达到176万户。其中,雇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有4.08万户,雇工达500—1000人的有2084户,雇工达1000人以上的有259户。户均注册资本75.54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有27万户,500—1000万元的2.8万户,1000万元以上的1.35万户,亿元以上的有219户。在这176万户私营企业中,出资人数约有400万,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0.6%。如果继续保持目前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可以预计,未来10年这个阶层的人数和规模还会有大幅度的增长。
②地位和作用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到2000年底,私营企业共创产值10739亿元,比上年增长39.73%,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740.9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92%。向社会捐赠6.13亿元。私营企业已成为安置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招收农民工和新增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到2000年底,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已达2406.5万人,比上年增长19.04%,其中,全年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06.99万人,比上年增长159.87%。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仍以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批发和零售商业、餐饮等服务业为主。这部分户数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76%,但增长最快的是信息咨询、计算机应用服务企业,2000年增幅分别达52.58%和80.31%。私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大多具有高学历,有科技素养优势,有些还曾在国外留学和工作,比较了解当代技术发展潮流和现代经营管理。近年来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的发展,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发挥了一定的示范效应,吸引了大批留学归国人员和国内专业技术人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拓国际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存在和发展使社会主义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复杂化。这个阶层因率先致富而对社会其他阶层有一定激励和示范作用,同时因拥有大量私人资本和使用雇佣劳动而成为社会贫富两极中的一端,享有并总是进一步谋求在社会地位和影响、财富占有和支配等方面的特权,因而对维护和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工农联盟具有某种程度的消极作用。在企业经营运作和市场竞争中,私营企业主中的不法经营、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有些私营企业主把大量非法财产转移到海外。少数私营企业主贿赂官员、欺压劳工,其中一些人甚至可以指使个别地方的党政领导干部以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为他们的私利服务。近年来查处的干部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大要案,几乎都与私营企业主的行贿收买和拉拢腐蚀直接有关。
③政治态度
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的突出受益者。他们拥护党的改革开放路线,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希望国家和民族繁荣富强。他们的经济地位较高,社会地位近几年也有很大提升,但多数私营企业主对自己的政治地位并不满足。他们最为担忧的,是其资本和财产的安全,认为现在还没有得到足以使他们放心、满意的法律保护和制度保障。这个阶层的人数虽然不很多,但社会影响较大,其阶层意识正在形成和增强。据调研了解,私营企业主大都强烈希望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作为法律原则写入宪法。对他们来说,保持和继续获得最大化的财产利益是最重要的。他们试图影响党的政策,并希望社会稳定。作为个人,他们大多拥护共产党执政,其中少数人也有加入共产党的政治意愿,但作为一个阶层,其社会经济利益和地位的获得、维持和发展,与他们是否入党或共产党是否执政并无多大关联。目前,私营企业主通常把争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提高其社会地位和政治身份的首选途径。
④几个相关问题
一是私营企业主的阶级属性问题。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私营企业主是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的社会成分。但从其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社会制度环境、社会地位和作用等方面看,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既不同于我国历史上的也不同于国外的资本主义经济,我国现阶段的私营企业主既不同于旧中国的或社会主义改造前的民族资产阶级,也不同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是我们党和国家为了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行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产物。经过20多年的发展,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并不是起主导作用、决定我国社会经济基础性质的主体经济;私营企业主中的绝大多数人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建设者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上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一律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但他们并不享有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资产阶级作为国家统治阶级的地位和权力。在坚持工人阶级领导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的存在和发展符合“三个有利于”,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互利互补关系、私营企业主与其他阶级阶层的团结合作关系,大于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同公有制经济和其他阶级阶层之间的矛盾和竞争关系。在政治态度方面,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所以,虽然私营企业主阶层作为资本的所有者和雇佣劳动的使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和收入来源等方面与我国社会其他阶级阶层存在着明显不同,但也决不能因此就简单化地认定它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
二是私营企业主的剥削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还不具备完全消灭剥削现象的社会历史条件,允许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关系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存在,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积极作用。私营企业主投资办厂吸纳劳动力就业,有利于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者就业,符合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认识和对待私营企业主的剥削问题:第一,要承认私营企业存在着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成分;第二,要肯定一定范围和限度内的剥削在现阶段的积极作用;第三,要坚持我们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原则立场,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三是党与私营企业主的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因此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我们党的阶级性质决定,私营企业主阶层不是党的阶级基础,而是党的群众基础的一部分,是我们党团结、引导和规范的对象。江泽民同志关于在社会其他方面发展党员的论述明确强调,吸收新党员的标准,是“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不是社会各阶层优秀分子的集合体。加入我党的私营企业主,其社会身分虽是私营企业主,但其个人政治身分则是在改造主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接受了无产阶级的世界观,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成员。而决不可以认为,这些人原本还没有达到工人阶级优秀分子的条件,是先把他们吸收入党,然后通过共产党这个大熔炉再把他们熔炼成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
4.几类特殊的社会群体状况
从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的角度看,目前特别需要注意下述社会群体:
(1)作为社会两极的新富群体和贫困群体
新富群体。这个群体的成员分布在私营企业主、高级经理、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外资企业高层雇员、歌星影星、体育明星、著名律师,以及部分学界名流等人群中,少数获取大量非工资收入的干部也可以归入这一群体。这个群体中的多数人拥护或服从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靠合法经营和专业技能致富,并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其中也不乏靠非法敛财的暴富者,包括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这个阶层中的不法暴富者住高档花园别墅、开豪华轿车、大肆挥霍巧取豪夺的社会财富,其中一部分人惯于进行钱权交易,在公与私、权力与财富、合法与非法、体制内与体制外、国内与国外之间左右逢源,既钻政策的空子,又寻求政策的保护;既参与瓜分国有资产,又搞一些社会捐助沽名钓誉;既靠近党政干部、利用政府权力,又收买党政干部、腐蚀政府权力。这不仅是一种值得注意的经济和社会现象,也是一种需要高度警惕的政治现象。
贫困群体。经济体制转轨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一大批传统产业工人下岗,其中一些年龄偏大、文化技术水平偏低、身体条件欠佳的人从此丧失就业机会,长期失业,陷入贫困境地,被社会“边缘化”;一大批农民因土地瘠薄、找不到其他就业机会和资源,就业岗位严重不足,难以维持生计;还有不少城乡居民因身体伤残或长期卧病不具备劳动能力甚至生活自理能力,其中相当一部分处于孤苦无助的境地。所有这些人,构成了“贫困群体”。这个群体分布在贫困县的约有3000多万人,贫困县以外的农村约有3000万人,在城镇的约有2000万人。
(2)宗教信众群体
他们因各种复杂的原因寻求宗教信仰作为精神寄托,总人数达1亿以上。宗教与国际国内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重大影响。实行信教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心、尊重、团结信众群体,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3)高危群体
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考虑,目前危害性最突出的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人:一是三股势力,即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二是邪教骨干。法轮功全国习练者约200多万人,其中原练功站点副站长以上的法轮功重点骨干约5.8万人。邪教骨干惯于利用互联网、邮寄传单、秘密串联等手段进行蛊惑人心的宣传,依靠境外敌对势力资金的支持,不断制造各种反社会、反政府事件。三是社会黑恶势力,即背后有保护伞、有经济实力、有严密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的势力以及横霸一方的恶势力,他们是当前公安部门“打黑除恶”行动的重点对象。四是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惯犯。目前全国每年刑满释放人员约30多万人,解除劳教人员约10多万人,其中很多人释放后不回原住地报到,公安部门也不完全掌握他们的情况,存在管理失控问题。这部分人中有不少是黑恶势力的骨干和各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制造者。五是贩毒团伙。这些贩毒团伙组织严密,毒资充足,持有枪械,并往往铤而走险;目前我国的吸毒人数仍有快速增加的趋势,贩毒团伙的市场相当稳定和庞大。贩毒、吸毒的社会危害在一些省份表现得尤为突出。六是各种敌对性质的非法社团。这些人秘密结社,与境外敌对势力联系密切,从事各种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地下政治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敌对势力、各类犯罪团伙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对他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加防范,依法严厉打击。
(三)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化的基本分析
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是一场正在发生的深刻社会变革。我们应当客观、准确、全面地把握其特点和趋势,从而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因势利导,兴利除弊。
1.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化的进步趋势和积极因素
(1)工人阶级队伍明显壮大,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工农联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基础上得到巩固和加强。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各阶级阶层的面貌和特点有所改变,但总的说来,基本的阶级关系并没有改变,而且还在新的基础上有所巩固和加强。主要体现在,工人阶级仍然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阵容壮大了,科技文化素质提高了,先进性与时俱增,广大工人群众通过默默无闻的创造性劳动和无私奉献,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主力军作用,是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将科学技术转化为先进生产力、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大量农民进入工人队伍,城乡和工农之间的联系更加频繁和密切,工农联盟得到巩固和加强;从工农两大阶级分化出来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绝大多数成员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了自己的积极贡献,他们当中很多人仍然保持着对工农群众的深厚感情和普通劳动者的思想品质,有些人本来就是共产党员或积极要求加入共产党;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使各阶级、阶层群众普遍受益,从而为巩固和加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2)社会成员流动的加快和社会收入差距的适当拉开,有利于将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了社会发展和进步。
当前社会阶层结构变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社会成员的流动明显加快,人们的工作地域、职业岗位、工作单位和社会身分的变换频率都不断加大。社会流动机制的更新,有力地打破了社会身份限制,既促进了不同阶级阶层人们之间的团结与合作,也为各阶级阶层的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职业选择自由,有利于国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按照统一的公民身份来规范和调整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对经济社会事务的法治化管理。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适当拉开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有力地打破了原有的“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分配体制,有利于兼顾公平和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的社会公正,形成能够更好地推动生产力发展、支持社会稳定和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更加合理、和谐的社会结构。
(3)社会阶层构成的变化有利于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
首先,社会阶层流动的加快,提高了劳动力的配置效率。现在的产业工人大军,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占近2/3。东南沿海地区取得的惊人发展,主要得益于社会流动带来的活力和劳动力的增加。政府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教育体制和科研体制改革,也逐渐改变了人们的身份意识和单位意识,一些人走上了办企业、办事业的创业之路,改变了原来由政府用行政方式配置人力资源的单一方式,发挥了市场对人力资源的配置作用。其次,专业技术人员成为人数增长最快的社会阶层之一,大大提高了知识技术要素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增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适应世界市场激烈竞争的能力。其三,与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相适应的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的存在发展和相关政策法律保护的加强,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财力和物力,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的竞争局面和充满活力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4)知识和技术在社会分层中的作用日愈增强,各阶级阶层的教育文化素质明显提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第一生产力,在影响社会流动的诸因素中,受教育程度即知识和技术因素的作用明显上升。1981年和1987年,中国的教育回报率仅为2.5%和2.7%。到2000年,教育回报率大约上升到6%—7%,即多受一年教育者的收入可提高6%—7%。受教育程度即知识和技术因素在社会分层中作用的增强,对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发挥着引导作用,有利于社会各阶层群众普遍重视教育和文化水平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全民族教育文化素质的提高。
2.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化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既是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结果和成就,又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动力和保障。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此相伴随的若干消极因素和潜在危险有可能导致和加剧我国阶级阶层关系的紧张,其中有的已经构成了对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威胁。
(1)作为执政基础的工农基本群众近几年收入增长减缓。
改革开放以来工农基本群众的生活水平总的来说有很大提高。但近几年出现了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却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的现象。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90年代以前仅1988年出现过这种情况,而90年代后半期,这种情况却连续几年出现。近几年,务农农民的比较收益过低、收入提高受阻甚至绝对收入额下降;上千万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其中多数人收入水平绝对下降。据我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近几年对全国60多个城市2000多居民的抽样调查,1997年到1999年连续3年,市民们普遍认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收益最少的群体,是国有企业工人和务农农民。工农基本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最主要、最可靠的社会基础。作为执政基础的工农阶层的经济利益相对受损,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2)社会收入和贫富差距过大。
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行业、部门和单位之间,各阶层、群体的收入差距过大。其中包括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因素,例如,同样是工人,但城市工人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完全不同;同样是农民,发达地区农民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生活水平差距过大;同样是技术人员,国有企业技术人员与外资企业技术人员的收入水平差距悬殊;同样是干部,金融证券部门与党政机关、科研部门的同级别干部的工资收入却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据有关调查,中国城镇家庭20%最高收入户与20%最低收入户年人均收入差距,从1990年的4.2倍、1993年的6.9倍增加到1998年的9.6倍。1999年20%最高收入城市家庭的金融资产占全部城市家庭金融资产的55.4%。据国家统计局计算,2000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17,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0的合理区间。而且,由于中国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实际的贫富差距情况可能比调查数据所反映的还要严重。一般说来,人们对初始收入差距的承受能力,因再分配机制的差异而有很大的不同。差距较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差距过大而又无力控制和调节,久之必然危及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在我国现阶段,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的关键在于,财政、税收、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再分配机制能否及时有效地发挥调节作用。这方面,发达国家的某些经验值得借鉴,如英国1994—1995年全部家庭的年收入按五等分划分,最上层20%家庭的平均初始年收入与最下层20%家庭相比,二者的差距是19.8倍,比我国大得多,但经过税收、福利和社会保障的调节之后,两者的最终收入差距缩小到3.7倍。
(3)城乡差距有所扩大。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差距缩小。但近几年,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又拉大了。按现在的发展趋势,加入WTO以后,城乡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所谓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问题”,本质上还是一个城乡关系问题。现在多数到国外考察的人员回来反映,我国的一些大都市与发达国家的大都市相比,城市建筑和生活水平上的差别已经比较小,有些建筑的豪华程度甚至已经超过了发达国家。但就农村状况而言,发达国家的农村与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还有几十年甚至更多的发展差距。缩小城乡差距,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巩固工农联盟的重要途径。
(4)干群矛盾有所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干群关系在总体上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在有的地方和有的部门,干群关系疏远了,甚至比较紧张,有的还时有冲突。个别地方还因干群关系处理不当酿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甚至造成局部性的社会骚动。主要原因,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关心自己的利益和职位升迁多,关心群众的疾苦少;搞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政绩,大话、空话、假话讲得多,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群众办实事少。二是在执法、司法部门和城乡基层直接面对群众的少数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素质差,对老百姓耍特权,态度蛮横粗暴,吃拿卡要。基层权力部门和执法部门干部的收入水平与执法收费和罚没款实际挂钩的问题,加剧了干群矛盾。三是干部队伍中的严重腐败和与之相关的少数人不正当致富现象,引起民愤。应当看到,人民群众对贫富差距的承受能力,因导致差距的原因而有很大不同。老百姓最痛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导致的少数人暴富,以致国家、集体、群众利益严重受损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腐败与不正当致富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以至贫富差距在大众心理上放大。
(5)公有制企业、企业职工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出现一定程度的紧张。
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从过去的劳动—行政关系向单纯的劳动关系转变,过去政企不分的体制遗留的许多问题既不能再由政府直接负责解决,又难以由企业自身承担,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很不健全,下岗职工问题日益严重。与干群关系、公有制企业经理人员同职工之间的关系出现的各种问题相联系,有些地方工人与企业、企业与政府、工人与政府之间关系出现紧张状况,有的甚至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冲突对抗。
(6)非公有制企业工人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多数私营和外资企业主是能够遵守我国法律、接受社会主义制度和道德观念约束的,但也有一些私营和外资企业主非法延长工人的工时,拖欠、克扣甚至侵吞工人工资,侮辱工人人格;一些私营和外资企业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没有保障,致使工人伤残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最突出的是对农民工的欺压盘剥,这在某些外资企业尤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在处理劳资纠纷事件时,往往出于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而偏袒和庇护资方,使工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加剧了局部劳资关系紧张。
(7)工农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缺乏政治参与和沟通渠道。
少数干部在注重团结和联络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的同时,忽视了与工农群众的联系。各地工农群众进入人大、政协的比例相对较少,私营企业主等阶层的人大代表或委员比例明显增多。人数庞大的农民工、下岗工人等群体缺乏参政议政、反映意见的合法渠道,此问题需要提上研究解决的工作议程,否则,经济上的弱势群体有可能成为政治上的弱势群体。此外,有的地方还存在着只注意团结资产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私营企业主,而忽视与中小企业主的联系等现象,甚至出现了变相按财产规模推举安排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层级的现象。
(8)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管理体制面对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的变化在总体上是积极的、健康的,社会管理体制也在逐步健全和完善中,但仍存在着一系列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主要社会阶层的阶级归属感弱化。最突出的是工人阶级队伍中许多成员的主人翁意识有所淡化。传统产业工人随着经济地位的相对下降,对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存有困惑和模糊认识;新兴产业工人,尤其是私企和外企工人,对自身的阶级定位认识尚在形成之中;穿梭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逐步弱化了对土地的依赖和对农民身份的认同,但尚未形成稳定的工人阶级归属意识;知识分子的情况更为复杂,专业技术人员分散在不同的所有制单位,其中还有些人属于外国企业雇员,他们对自身阶级归属的定位和认识各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
二是各阶层利益要求和价值观多元化。过去那种出台一项政策能使社会各阶层普遍受益和接受的局面在今天已很难出现,政府决策和协调的难度明显加大。社会分化和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致使一些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出现偏颇,重实惠、轻理想,重经济、轻政治,重个人、轻集体,重自身所在的局部利益、轻国家人民整体利益等不良倾向较为普遍。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在一定范围内盛行,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
三是思想政治和文化领域存在着混乱现象和不健康因素。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内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左”、右各种错误思潮和政治观点时有干扰;在我们大胆借鉴吸收国外优秀文化和继承发扬祖国传统文化的同时,西方价值观和精神文化垃圾趁机侵入,腐朽没落的剥削阶级思想沉渣和文化糟粕泛起,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意识回潮,在某些社会阶层和群体中的影响还在蔓延。
四是社会管理体制还不能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由于社会各阶层人员的职业、身份变动频繁,流动性增大,某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严重削弱,不少基层党和政权组织软弱涣散,原有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单位制”管理办法日渐失灵,以致违法犯罪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活动猖獗,社会治安形势长期处于严峻状态。
(四)正确认识和处理现阶段阶级阶层关系的若干建议
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加入WT0,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阶层关系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和复杂。我们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确保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新世纪取得更大胜利的各项工作。
1.从当前阶级阶层关系的实际出发,继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党的领导,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工人阶级只有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才能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完成自己宏伟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艰苦奋斗中形成和确立起来的,是中国人民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选择的结果。面对当前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化中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更加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只有这样,我国社会各阶级阶层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否则,我们就有可能四分五裂,成为一盘散沙,跌入内忧外患、任人宰割的危境。
自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来,中国共产党就既是领导党,也是执政党。在现阶段,中国共产党既有脚踏实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低纲领,又始终坚持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所以,中国共产党不会因为长期执政而丧失革命理想,丧失革命的坚定性和彻底性。对西方政党上台下台的经验教训,我们一定要认真大胆借鉴。但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执政党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阶级基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的不同,国情、国体也根本不同,因此,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也有根本的不同。我们决不能照抄照搬西方政治模式,搞什么多党竞争、轮流座庄等。同时要与“全民国家”、“全民党”划清界线。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应与时俱进,作出相应调整。只有主动适应和驾驭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不断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才能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从根本上加强党的领导。
2.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要求,调整完善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阶级路线和阶级阶层政策。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具有坚实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为此,必须进一步明确党在现阶段的阶级路线和阶级阶层政策。
第一,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增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意识,维护工人阶级的切身利益。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工人阶级作为党的阶级基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的首要前提。鉴于当前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有所弱化,工人阶级内部的阶层差别和阶层矛盾有所扩大,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广大工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在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建立健全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工人合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企业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少数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侵吞瓜分公有资产,危害职工利益的腐败行为;依法规范私有制企业的劳资关系,惩处雇主克扣欠发雇工工资、侮辱雇工人格、侵犯雇工人身权利的不法行为;理顺公有制经济内部的分配关系,消除超越合理范围的社会分配差距;大力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努力改善干群关系;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失业下岗工人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第二,坚持不懈地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增强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团结合作。首先,要通过改革和完善户籍制度、义务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尽快改变城乡二元的制度体系。其次,要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在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平等对待问题。再次,要设法尽快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过重的问题。
第三,不遗余力地关怀社会底层群众,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国的贫困群体主要分布在工农两大阶级的基本群众中。不解决好底层群众的贫困问题,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就不可能牢固。扶贫济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们党的阶级性质、根本宗旨和奋斗目标,决定我们绝不能忽视弱势群体,丢弃底层群众。
第四,团结、引导和规范个体经营者、非公有制企业经理、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继续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护个体经营者、非公有制企业高层经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等阶层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也要注意,由于所有制关系和经济地位不同,这些阶层在与广大工农群众存在共同利益的同时,也分别有其与广大工农群众不同的特殊利益和发展要求。所以,我们党不仅要团结和引导他们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且要用中国人民的这一共同事业的发展要求约束和规范他们。在政治生活中,我们要防止社会成员财产的多寡成为决定社会成员政治地位高低的因素,不能容许经济地位和资产财富占有上的不平等导致人们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的不平等现象发生。
第五,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危群体和其他敌对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和政治稳定的高危群体和其他敌对势力,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防范和打击对象。我们同他们的斗争,是现阶段我国仍然存在的阶级斗争的一种突出表现。国内敌对势力的颠覆、破坏和分裂活动,总是有西方和海外反华、反共势力的支持、资助、扶植和煽风点火的背景,1989年的动乱和反革命暴乱,近几年“法轮功”猖狂的反社会、反政府活动,疆独、藏独的民族分裂和恐怖主义活动,都具有这样的共同特点。思想政治领域中鼓吹全盘西化、私有化、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也总是具有西方和海外敌对势力支持、煽动的背景。所以,我们不可低估各类敌对势力活动的能量和危害,对他们必须严加防范、依法严厉打击。
我们建议,党在现阶段的阶级路线和阶级阶层政策的要点可以概述为:“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农联盟,广泛团结社会各阶层群众,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共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3.确立正确处理社会阶层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
正确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需要在尊重和自觉利用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积极引导和保证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朝着健康、合理的方向发展。具体说来,可考虑确立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第一,发展生产力优先原则。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不因效率牺牲公平,也不因公平牺牲效率。经济是基础,只有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财富的极大丰裕,才能为我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正确处理阶层利益关系,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
第二,人民利益至上原则。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体。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就是说,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是我们党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在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利益的同时,要始终优先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工农基本群众的利益。
第三,共同富裕原则。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使社会各阶层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举,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阶层结构的合理化,顺利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为此,应当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普遍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逐步使广大工农及其他阶层群众中的多数都达到社会中等收入水平,从而,切实防止两极分化,防止形成少数人暴富和多数人贫穷的“金字塔型”的社会阶层结构。
第四,社会公正原则。社会公正是在既定的所有制关系的基础上协调社会各阶级阶层利益的一个基本原则,旨在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成员在经济、社会、政治权利和地位上的平等。这一原则在经济上主要通过国民收入二次分配来体现。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级阶层,有不同的社会公正观;因此,在不同的社会,社会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总是有不同的社会历史内容。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公正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利益,从来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在我国现阶段,坚持社会公正原则,就是要在经济和社会资源的分配中,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贫富悬殊;既要考虑贡献,又要考虑需求;既要鼓励竞争,保证效率,又要注重公平,维护平等;既要充分发挥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充分关怀和保护社会弱势群体。
当前突出强调社会公正原则,一是有利于充分体现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有利于全党在社会阶级阶层问题上统一认识,并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三是有利于调节种种新产生的社会矛盾,形成既容许阶层差别又可以把差别控制在合理、合法范围内的社会分配规范,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四是有利于保持和增强马克思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崇高威望,并在国际斗争中占据主动。
4.把握时机,改革完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机制。
在改革之初,我国曾采取一系列调整社会关系的重大措施,如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平反冤假错案、改变一些人被错划的社会成分、允许知青回城等,起到了凝聚和安定人心、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的作用,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现在,我们又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采取措施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问题。邓小平同志曾在1992年指出,对于贫富差距,“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一方面,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和财力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得到很大加强,另一方面,贫富差距已经成为影响当前我国社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入世后这种差距还有可能进一步拉大。因此,我们应当及时调整社会利益格局,完善社会分配的宏观调控机制,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完善再分配机制应特别注重制度建设。当务之急是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调节过高收入,征富济贫。要通过法律手段适当提高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累进税率,并尽快开征遗产税、赠与税,以鼓励勤劳致富,限制不劳而获,同时,要适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设立较高的起征点,使该税成为对富人群体征收的税种。
二是实行向贫困地区倾斜的特殊税收政策。可以考虑开征环境资源税,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解决环境资源的受益者、利用者与拥有者、保护者之间的矛盾,改变西部一些地方“资源越多越贫穷”的不合理状况。还可以考虑对西部贫困地区实行进一步的减免税政策,如在一定时期内免去西部贫困地区农民的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
三是加大税务执法力度。通过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尤其要在依法保护富人群体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安全的同时,强化对他们的收入申报和纳税的监控,坚决扭转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的态势。
四是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步伐,集中力量解决好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近期可抓紧总结《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的经验,研究制定《社会救济法》和《社会福利法》,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助。此外,还应考虑进一步加大农村扶贫工作力度。
5.充分发挥道德和法律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社会阶级阶层关系。
社会阶级阶层关系既体现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也体现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处理好社会阶级阶层关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道德的引导、教育和规范作用。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最近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全民族道德素养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在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调整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创造良好的精神环境和条件。尤其要注意通过道德建设,培养社会良知,增进阶层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关怀和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团结与合作。同时,要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更加重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规范社会阶层关系中的作用。要把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与立法相结合,依法调整和处理社会阶层关系,逐步实现社会政策措施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善于通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来规范社会各阶层成员之间的关系,强化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用平等的公民权利与义务遏制实际存在的某些阶层特权和特权意识。要通过法律手段对私营企业主的剥削程度加以必要的、适度的限制,并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保护社会各阶层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违法事件以及遏制和消除腐败方面的作用。还要注意通过加强执法公正、司法公正为社会公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6.扩大工农群众的社会政治参与,健全党和社会的基层组织,形成民主、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
政治参与集中体现各阶层的政治地位和利益关系。要根据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情况,调整政治参与政策,使政治参与和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更加协调。在人大、政协方面,要适当增加和提高工农群众代表和委员的名额比例,注意引导和吸收广大知识分子、中小企业家和经理人员参政议政,坚决禁止变相以财产规模确定政治参与资格甚至贿选的现象。高度重视疏通社会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要求的渠道。各级人大和政协要专门为农民工、下岗工人、贫困线以下的城乡弱势群体成员设立一定比例的代表和委员名额。
我国的各级各类基层组织都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社会各阶级阶层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的重要形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队作用、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要尽快改变某些地方基层党组织涣散和大量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局面。针对党员社会流动的现状,积极探索有效的党务管理工作体制。要十分重视在各类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包括民主党派中的党组织建设,保证及时有效地对各类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团结、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要重视在各个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包括农民工、下岗职工中发展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在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二是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当务之急,要加强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尤其是国有、集体企业和私营、外资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的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没有设立工会的私营、外资企业应当加快设立工会。各类企业工会都要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在党的领导下,支持工人参与企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三是要积极扶持和发展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着重发展城乡社区民主,使居住在同一社区的不同阶层的公民都能参与社区的民主管理和公共事务。通过发展基层民主,更好地推进和发展有社会各阶层群众广泛、平等、有序参与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
如何正确看待和分析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处理好阶级阶层关系,对全党来说,还是一个新问题,也存在一些不同认识。由于调研的时间、范围以及我们的思想理论水平都有限,本报告反映的情况、进行的分析和提出的建议,只是初步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努力,继续做好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我国目前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
负责人:李慎明
主要成员:李培林 景天魁 王一程 夏 勇 李崇富 李德顺 蔡 肪 陆学艺 秦其明 吴尚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