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本位: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走向
作者:胡连生
时间:2006-04-06
公民权利本位是社会主义民主最本质的体现,是实现主权在民的平台,是防止权力异化的有效机制。现代民主要以刚性的公民权利存在为前提。即要以公民权利为本位重构法律制度,实现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以规范权力运作为主线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公民权利的制度保障;以正视利益群体的存在为基点提高公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公民权利的组织保障。现代民主还必须使公民拥有威慑、制约公共权力的"积极的权利",包括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选择权、批评权、监督权、罢免权、知情权。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系 江苏南京2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