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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现实启迪
作者:王小静    文章来源:  《人民论坛》2017年10月25日

  摘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更多改革成果,是我们党不断努力奋斗的核心要义。马克思正义思想具有多重意蕴、丰富内涵与辩证张力,具有很高的实践价值。我们应在此基础上,正确解读马克思正义观,并以此指导社会发展,为解决中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马克思正义思想 社会公正 理论建构 

  社会文明发展的尺度往往由“正义”来衡量,公平正义是社会统筹发展需要讨论的关键话题。由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收入差距、公共资源分配不均、劳资冲突、社会发展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失衡等问题,使得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研究与解决成为一种基于实践和理论的迫切需求。 

  在《哥达纲领批判》《资本论》《共产党宣言》及《政治经济学批判》等经典著作中,逐渐形成了马克思正义思想,展现出公平分配思想、制度创新思想、制度批判思想,以及人类与社会发展相互依存的发展观念,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与理论基础。 

  马克思正义思想具有多重意蕴、丰富内涵与辩证张力 

  在马克思之前,黑格尔、康德等人就已经对正义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同时建立了西方近代正义理论,虽然他们的正义研究并不同质,但有一致的理论基础,肯定财产所有权与人权。 

  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马克思认识到资本、劳动从统一到分离的过程,他认为工人劳动受他人约束,没有支配权,劳动产品由他人占有。马克思在认定“个人所有权”的同时,对资本主义非正当占有关系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在未来社会,个人所有制会被重新建设,工人会得到应有的劳动成果,从而也会引发分配正义等问题。马克思发展思想是借助社会科学发展观表述的,他认为社会发展应该是人人全面并自由的发展。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说道:“属于社会一切成员?也属于不劳动的成员吗?那么‘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又在哪里呢?只属于社会中劳动的成员吗?那么社会一切成员的‘平等的权利’又在哪里呢?”可见,公正公平是产品分配的根本价值。 

  马克思正义思想涉及的分配正义、个人所有权与自我实现,是一种推递、助长、提升的关系,这让马克思正义思想具有了多重意蕴、丰富内涵与辩证张力。马克思虽然没有像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那样形成系统的理论,但马克思正义思想远比自由主义的界面更广阔,更有说服力,并且具有很高的实践价值。 

  目前,学界出现一些了盲目裁剪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现象,这不仅掩盖了马克思正义观的思想贡献,也影响了我们对正义观的理解。对此,我们必须回归马克思原有的语境,正确解读其正义观,并以此指导社会发展,为解决中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收入差距扩大、公共资源分配不均衡、劳资矛盾的存在,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收入差距扩大。自改革开放以来,不同行业、城乡、群体、地区间的差距开始扩大。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即使最近几年有所改变,但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我国城乡、行业、地域、群体收入差异的存在,虽然与个人能力发展、地域自然优势、行业发展前景有直接联系,但与国家政策、福利供给、资源分配、收入状态、法治体系等因素亦密不可分。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民生工程,城乡差距得到了一定的缓解。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至2014年间,城镇居民家庭是农村居民家庭可支配人均收入的3倍左右。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2.72,比上年缩小0.01。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问题是一个需要我们长期关注的问题,政府应结合马克思正义理论,从我国实际出发,为缓解矛盾、解决问题提供正确的指引。 

  公共资源分配不均衡。当前,我国公共资源分配呈现出二元化特征,特别是在医疗卫生、教育资源、社会福利等方面,分配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所享受到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相对较少,尤其是教育、医疗等资源更为有限。二元化的公共产品分配格局不仅不利于城乡发展,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劳资矛盾仍然存在。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与之相随的劳动者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一些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具体体现在:一些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容易诱发劳动安全事故,甚至还有事故企业推卸责任等问题;有的企业最低工资保障体系未落实,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加班现象普遍,员工劳动负荷大,部分个体企业的劳动时间甚至超出12小时;一些地区劳动监管不到位,处理劳资争议的效率低、时间长,企业在利益分配上轻劳动、重资本,劳资双方的利益分配失衡。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劳资冲突的存在成为当前不可忽视的问题。 

  提高制度建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实施更多普惠性政策 

  当今社会用于突发事件的社会总收入,就是社会再分配的资源,收支就是政府财政公共收支。不管在哪种社会形态下,社会扣除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以公共事业、利益以及长远发展为宗旨。通常,经济越发达,国家对公共事业、公共利益的投入就越大。德国、美国、加拿大、北欧等国家和地区用于公共福利的支出在GDP中高达40%或以上,德国一度超过56%,中低收入者是社会公共资源的受益群体。就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来看,越有利于中低收入者,就越会受到普通百姓的拥护。 

  在我国,公共产品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均衡之处。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中,我们有必要整合马克思公平分配理论,并对当前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进行矫正,平衡好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关系,增加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投入,提升欠发达区域的发展能力,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推进社会均衡、和谐发展。 

  提高制度建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公正的制度是建设公正社会的法宝,为了推进社会公正建设,我们必须主动完善不科学、不合理的制度。当前,我国的社会福利、收入分配、医疗卫生、教育体系、就业框架、住房体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公正缺失问题。化解社会不公的重点在于制度公正,政府应当注重增加农村地区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化解城乡二元矛盾。 

  实施更多普惠性政策。人类发展和社会建设是相辅相成的,马克思对社会制度与发展的评判标准是人能否得到全面发展。马克思的人类发展观和社会发展观是一致的,大众的福祉是社会建设与制度发展的重心。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与人类发展理念,对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莫过于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的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更多改革成果,是我们党不断努力奋斗的核心要义。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新华网,2017年7月27日。 

  ②罗贵榕:《马克思正义思想研究述要》,《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③王伟:《中国梦视域下的社会公正建设探讨》,《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1期。 

  ④《2016年全国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新华网,2017年1月20日。 

  ⑤王梓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的社会公正问题探析》,《财经界》,2016年第8期。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2017-10-26 08:57: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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