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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文明”入宪协调发展进入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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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电(“新华视点”记者 常志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8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表示,宪法拟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代表委员对此反应热烈,大家认为,把“三个文明”及其相互关系写入宪法,将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具有法律保障。


  

    南存辉代表说,党的十六大提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本次修宪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就是要把党的主张和理论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代表就此评价说,我们国家宪法始终带有纲领性,纲领性就是通过指导思想而给定的一种目标,以作为国家的发展方向。国家的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必然引起国家宪法的某些变化。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这种新的发展观应当在宪法中得到充分体现。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涉及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方面,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的努力。代表委员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改革发展稳定从政治上、法律上提供保障。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充分发扬政治民主,实行科学决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教授许崇德认为,胡锦涛同志在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时,特别提到了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这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思想的充分肯定。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写进宪法,表明全面推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任务。。

    “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一经成为国家意志和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的目标,中国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将揭开新的一页。

(2015-07-07 16:44: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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