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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人大代表述职与评议制度的初步探讨

作者:刘经平 时间:2004-12-21
[文摘]: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行使,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在现阶段,人们较多注重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行使好监督权问题,并在实践中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对人大代表、尤其是对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监督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然而,选民或选举单位对选出的人大代表的监督又恰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体系中的基础环节,它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性质.那么,怎样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进行有效监督?笔者认为,建立人大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和选民或举行单位对人大代表进行评议的制度,是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形式.本文就如何建立这一制度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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