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几点认识
作者:冯辉
时间:2004-12-21
[文摘]:我国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7年制定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把宪法所确定的村民自治原则具体化。在宪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范下,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实践,已经对农村基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在农村基层实行村民自治,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解决,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