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反腐败与公众参与
作者:陈云生
时间:2004-12-20
[文摘]:本文指出,我国反贪污、反腐败斗争的优点和特点就是吸引和组织公民直接参与。我国在长期的反贪污、反腐败斗争中,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终于找到了吸引和组织公众直接参与反贪污、反腐败斗争的适当的和有效的形式和途径,这就是公众举报。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立法机关有关的决定等,对公众的举报给予了全面的法制保障。本文建议,制定国家统一的《反贪污、反腐败公众举报法》,建立国家统一的举报管理机关,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内设立“人民监督委员会”。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