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投票行为:理性,抑或非理性——公共选择学派的投票理论述评
作者:倪星
时间:2004-12-16
[文摘]:在代议制民主政体中,选民投票行为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公共选择理论认为,选民扮演着一种政治市场上的经济人角色。但在大集体活动中,个人理性不是实现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在现代社会通行的多数票选举规则的约束下,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完备性、个人选择的不确定性、选择结果的强制性以及损益的公共性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选民往往会表现出“理性而无知”的政治冷漠心态。文章指出,选民是否参加投票都是基于个人理性的成本———收益计算的结果;而要对之施加良性影响,必须改革不合时宜的政治制度和选举制度
【机构】 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