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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价值

作者:李金龙 郑宇梅 时间:2006-06-29
任何一种体制改革必然会蕴含着一定的价值,而这种价值是由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我们认为,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我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价值应是和谐。现行行政区划体制虽经多次调整与变更,但仍然在行政层级、管理幅度等诸多方面不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因此,今后在行政区划体制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应当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体现和谐的价值理念。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长沙市,4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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