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不同的改革开放源于不同的理论指导(下)
作者:钟哲明
时间:2009-05-20
三、两种不同的国家观
《新思维》声称:“我们并不打算改变苏维埃政权,也不会背离它的根本原则”。但“把全面民主化的纲领看作是现有政治制度变革的纲领”。戈氏认为“社会主义就是民主”,“民主是我们的目的”,“民主化是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的实质”。正是这种“一切为民主,民主是一切”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化”纲领,使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化”为乌有了。
戈氏首先在国家与革命问题上,借口民主否定阶级、阶级斗争、阶级革命与阶级专政。
他说“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于工业时代,并且主要是以反映当时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的对抗性政治文化为基础”。现在已不是19世纪那个“火车头”时代,苏联已“没有政治上的敌人”;“世界社会已经到了这样的临界点,即暴力等于倒退,对文明的基础和生活本身构成威胁”。“社会主义不能靠借助于暴力来建立。强制性的‘社会主义’有害于社会主义的思想,那是一场灾难”。他在回忆录中宣称:“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想把自己同暴力、专政的口号联系在一起”。这样,他就完全背叛并公开站到马克思主义国家与革命观的对立面去了。
戈氏反对任何专政,不过是拾人牙慧。伯恩斯坦曾咒骂专政是“政治上的返祖现象”。考茨基攻击“专政就意味着个人独裁”。戈氏更把无产阶级专政诬为同法西斯一样的“极权主义”。这伙人都把民主说成绝对的好,把专政说成绝对的坏。实际上,“专政”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狄克推多”,原意指古罗马共和国处于危机时,将权力集中于两名执政官中的一人,可独自裁决。这人便称为“专政者”。由“狄克推多”演变出的“专政”,到了近代指国家的阶级实质,即哪一个阶级的统治;也指对敌人的统治方法。任何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统治,都有对敌人的专政。区别仅在于阶级内涵不同。可见,把阶级专政同“个人独裁”和“法西斯统治”混为一谈,不过是机会主义者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伎俩。戈氏正是基于对专政的一概否定,竟然在国家危急关头,认为“只有专政才能拯救我们的国家”的意见是不能接受的,决不能采用老办法进行镇压,从而任凭社会主义政权被搞垮,忠诚的共产主义者被专政。
戈氏引证列宁说:“只有在千百万人民作出不能再这样生活下去的结论时,革命才能发展壮大”。实际上,列宁的原话是“只有‘下层’不愿照旧生活而‘上层’也不能照旧维持下去的时候,革命才能获得胜利。”1戈氏把下层的“不愿”写成“不能”,并非笔误,也不是不学无术,而是按资产阶级观点加以修正。在资产阶级国家观中,国家是服务“所有人”和“全社会”的,以为只要搞点救济、福利之类的改良主义,让下层还能生活下去,革命就不会发生了。殊不知革命之所以发生,并非仅仅由于下层不能照旧生活,更取决于革命形势的具备。当下层不堪剥削与压迫,不愿照旧生活下去,便自觉奋起反抗,使“上层”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从而通过革命推翻旧政权,建立新国家。
再看戈氏进行政治改革的“民主化”纲领,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全民国家”。这是德国社会民主党1959年提出的概念。1961年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二大上正式接过来使用。戈尔巴乔夫1989年在《社会主义思想与革命性改革》一文中提出,为了体现“全民国家”的精神,应实行人民自治与“代表制议会民主机制的辩证结合”,保证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分开,司法权的独立,从而公然搬用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则,改变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坚持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和按民主集中制组织的巴黎公社式议行合一的政体。
二是“全民民主”。这也是赫鲁晓夫的旧调,实为考茨基非阶级、超阶级的“纯粹民主”的翻版。而考茨基的“纯粹民主”论又源于拉萨尔及其追随者超阶级国家观的“自由的人民国家”论。所有这些机会主义谬论来自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民主观。资产阶级伪善地把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专政,是剥削者对劳动群众的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说成全民政权或者一般民主,纯粹民主。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范畴。在现代社会只有资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两大类型,而前者是对无产阶级的专政,后者则是对资产阶级的专政。离开具体的阶级的分析,把民主同专政、民主同集中对立起来,高谈什么纯粹民主、一般民主,就是嘲弄被剥削的劳动者。总之,在阶级社会中,任何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国家,任何民主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只要阶级存在,就没有什么“全民国家”、“全民民主”。一旦有可能谈“全民国家”、“全民民主”时,国家也就消亡,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也就随之消亡了。
戈尔巴乔夫在下述两个问题上比老机会主义者走得更远。一是在政治改革中照搬资产阶级和社会民主党鼓吹的“人权”。他认为社会主义根本没有民主,只有“专制”、“专横”、“极权”、“忽视了人的个性”,“阉割了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人道本质。”他宣称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全面充实人权”;就是“人权先于任何民族主权和民族自治的利益”;就是“个人权利高于其他权利”。他说的“把社会主义和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实为把社会主义引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全面接轨,同20世纪70年代末卡特政府推行的“人权”外交和里根执政时期宣扬的“人权问题不再被认为本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的事项”(冷战结束后又被发展为赤祼祼的“人权高于主权论”)相互呼应。戈氏说“个人权利高于其他权利”,依据的是《共产党宣言》中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事实是马恩始终把“自由人联合体”定位于阶级在全世界消灭后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而在此之前,个人总处于一定国家、阶级、集体之中并受其制约。绝对的高于一切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不过是抽象的人性论者的幻想和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的谎言。
二是在政治改革中照搬资产阶级和社会民主党的“多元论”。戈氏先以“社会全面民主化”之名,让报刊鼓吹“社会主义多元论”。继而认为党不应垄断一切,引入了“政治多元论”,说“不要像魔鬼害怕烧香那样害怕多党制”。最后通过修改宪法第六条,取消共产党的法定执政地位,建立了多党议会制和总统制,总统有一切必要权力把改革政策付诸实施,从而集大权于戈氏一人。
那么,政治多元论是怎么来的呢?20世纪初,美国学者A•托克维尔第一次对美国使用多元社会一词。英国政治学家拉斯基于1915年将多元论引入国家理论并大加发挥而形成政治多元论。后来德国弗伦克尔又把多元论作为民主理论的核心概念,他的“多元民主理论”成了民主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观点。所谓政治多元,主要指不应有始终处于领导地位的政治力量,而要通过多党竞选,得票最多者执政,以实现权力的多中心。西方用多元政治、多党制和三权鼎立,掩盖垄断资本的“一元”政治、“一党”执政和“一权”统治的阶级实质,是对雇佣劳动者的欺骗愚弄和“精巧”专政。美国布热津斯基称:“多元化是极权主义的解毒剂”。它“有助于使持不同政见者逐渐成为真正的反对派”。一个多元化的“民众社会的出现,就等于社会从共产党统治下最终解放出来的开端。”1989年布什说美国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东欧“实现持久的政治多元化和尊重人权”。可见多元论和人权,正是西方用以瓦解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两大“武器”,其要害是取消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是由领袖集团来主持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不与其他阶级分掌领导的“铁的政权”。“不通过共产党就不可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2。党是政权的核心,是整个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领导力量。戈尔巴乔夫却说“党和国家上层集团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实行专制”,是“排除任何阶级、政党、集团、官僚管理体制的独裁专政”。他用资产阶级和民主社会主义的国家观、民主观全盘否定列宁关于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关系和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理论,将一个70多年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全部“革除”和“炸毁”了。
戈氏用资产阶级的民族国家观认识和处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问题,是使民族矛盾加剧并导致苏联解体的一个主要原因。
沙皇俄国被称为民族大监狱。十月革命后,特别是苏联成立后,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指导下,各民族之间逐步建立起平等、和睦、团结友爱的关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民族危机的爆发,有其复杂的历史原因,包括沉重的历史遗产;民族政策和工作上的失误;更有国内外反苏势力挑唆大俄罗斯主义和民族分立主义,并利用俄罗斯人怕别人“沾光”而非俄罗斯人怕自己“吃亏”的心态,惟恐天下不乱和联盟不散的现实原因;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及其“改革”路线。因为直到1990年12月24日苏联第四届人代会上,在1800名代表中,投票赞成保留“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名称的有1365人,反对的189人,弃权的170人。在1991年3月17日的全民公决中,赞成保留苏联的占76.4%,反对的为21.7%,无效票为1.9%。从人大代表到人民群众都有3/4的多数表示赞成和支持的联盟,怎能像戈氏后来说的仅仅“三个斯拉夫男人”就把它肢解了呢?如果作为党的总书记、国家总统的戈氏能顺应民意和利用时机正确处理,再复杂的民族矛盾也不是不可能在联盟范围内逐步理顺和有望解决的。然而,戈氏不这样做。沿着“民主化和政治多元化”的资产阶级自由化邪路往下滑,他在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特别是六月的联邦委员会上多次提出建立主权国家联盟的新构想。在7月召开的苏共二十八大上又说,要“坚决抛弃斯大林的就其实质来说是单一制的国家体制模式,完全彻底地实行联邦制原则”。11月23日,《主权共和国联盟条约》(草案)第一稿公布。立陶宛正是在二月全会打出信号弹后,第一个于3月11日宣布独立并脱离苏联的,从此民族分离、独立之风大刮并转为狂飙。
戈氏说苏联原为单一制国家,并将它归咎于斯大林,这是赫鲁晓夫的“罪在一人”的故伎重演。谁都知道,苏联这个联邦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列宁在世时构建的。列宁原反对联邦制。十月革命后根据俄国当时已有一批民族国家独立的实际情况,为使各民族从分散走向联合,便提出联邦制。他批评和帮助斯大林放弃了“自治化”(即俄罗斯之外的其他民族共和国作为自治共和国加入苏维埃俄罗斯联邦)的主张,于1922年12月正式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联盟不改变各加盟共和国的原有机构,不论大小都按自愿和平等原则加入,选举联盟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各加盟共和国全权代表定期轮流担任主席。最高苏维埃由权利平等的联盟院和民族院组成。联盟院代表苏联人民的共向利益。民族院代表苏维埃各民族的特别利益。加盟共和国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力。列宁考虑到社会进步、民族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根本利益和长期利益,并不主张建立一种松散的联盟,而是把联邦制作为向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紧密联盟的过渡形式。他说“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丝毫不排斥自治”。联邦制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实行并以某种程度的国家独立性的重大的民族差别为基础,“它同民主集中制也丝毫不抵触。在真正的民主制度下,尤其是在苏维埃国家制度下,联邦制往往只是达到真正的民主集中制的过渡性步骤”。3为此,列宁强调联邦制内应保持工人阶级队伍的统一,特别是共产党要打破民族界限,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实现思想、政治、组织上的高度统一。斯大林在国家结构这个基本问题上也是这样理解和坚持联邦制的。如果把苏联各民族在实现“事实上的平等”过程中出现的相互接近和渐趋一致,把建设社会主义、防御资本主义包围和法西斯入侵所必需的统一集中等,都不加分析地称为“由联邦制向单一制转化”,那显然是不公正和缺乏根据的。戈尔巴乔夫说斯大林搞的是“单一制的国家体制模式”,反映他根本不理解列宁思想,只会用资本主义国家的联邦制尺度衡量本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联邦制。用“政治多元化”反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资产阶级国家观民主观的必然表现。他一棍子打死原国家体制后,提出对苏维埃联邦“实行根本改革”,使新的联邦“既有联邦关系,又有邦联关系,甚至还有其它形式”,一心要建立类似欧洲联盟那样一种“主权国家联盟”。这是他从政治体制到国家结构都照搬西方的大暴露。
然而戈氏却将推行“主权国家联盟”,说成是忠实地执行“有关民族自决直至分离的权利的列宁主义原则”。这是诡辩,必须澄清事实,分清是非。马克思主义主张全世界无产者,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联合起来,反对一切剥削和压迫。列宁承认民族自决,是为了彻底反对任何民族压迫,促进民族自愿平等联合,而不是促使民族分离分裂;是为了团结各民族工人和群众,以建立民主共和国和社会主义,而不是听任民族分离主义、民族利己主义者借民族问题而为所欲为;是为了促使形成更有利于群众、更适合经济发展的大国家和国家联盟,而不是分而治之,鼓励“小国寡民”。因此他决不允许把民族有权自由分离的问题同某一民族在某个时候实行分离是否适当的问题混为一谈,无产阶级认为民族要求服从阶级斗争的利益。社会主义的利益高于民族自决权的利益。戈氏同列宁主义背道而驰,宣扬“人权先于任何民族主权和民族自治的利益”;“各加盟共和国共产党是独立的”。在最不适宜的时候用“主权国家”和“党的独立”煽动民族分离和党的分裂,最终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个超级大国,裂变为十几个弱小国家,并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
1991年“八•一九”事件的直接目标,就是阻挠将在第二天签署“毁灭苏联”、瓦解党和国家的“主权国家联盟条约”。戈氏原本知晓“紧急状态委员会”有关情况,但事发后不表态,让别人去干。自己打着胜利后骑红色马回莫斯科,失败了骑白色马回莫斯科的如意算盘。当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三个斯拉夫共和国的首领密谋组建“独立国家联合体”,宣布苏联“正在停止自己的存在”后,部分将领向戈氏表示要用武力保卫苏联,他又以要通过最高苏维埃会议来解决问题为由予以拒绝。还在1990年3月25日,《华盛顿邮报》就有一文评论说:戈尔巴乔夫是在上台之前从未详尽地讨论过民族主义问题的第一个苏联领导人。他的每项政策行动都在民族问题上造成了事与愿违的后果。他放松对地方的控制导致民族主义者向中央提出挑战,使地方领导者由对莫斯科的忠诚变为对本民族的忠诚;他的改革路线使各地区裂变为奉行不同民族路线的两个相互对立或彼此纠纷的阶层——一个新的胜利者阶层和一个暂时失败的阶层;他破坏了国家精神支柱——马列主义意识形态,使苏联人越来越注意从各自民族和宗教中寻求价值准则;他促使东欧脱离苏联,因而为许多加盟共和国独立壮了胆;他为了缓和国际形势而放松了国内纪律,使改革走进了死胡同;他把党的各级权力交给各级政府并在形势不利于党的情况下搞议会选举,结果导致各自为政,与中央对立,使人民失去了党的统一领导核心。4以上说法,大体不差。需要说明的是:戈氏没有详尽地讨论过民族主义问题,应指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而对资产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民族国家观,他是心领神会并用以指导行动的。苏联的瓦解,正是照搬这种反马克思主义民族国家观的恶果。
中国共产党和邓小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指导自己的政治体制改革。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经过实践检验,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一些具体制度即“体制”尚不完善。改革是坚持根本制度,克服具体制度、具体环节上的缺陷和弊病。这种“坚持和完善”的思路,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同戈氏对上层建筑的“炸毁”根本区别开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我们的国体。由于国内因素的存在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是,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邓小平认为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这里的阶级斗争按性质来说,一种是敌我矛盾,一种是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的不同程度上的反映。必须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并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进行斗争。这样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又同“左”的和右的错误划清了界限。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其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苏东剧变前后,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诋毁攻击和改名易姓之风席卷一域,对我国平息北京风波指手划脚。在这关键时刻,邓小平大义凛然地说:美国他们“处理国内学潮和骚乱,还不是出动了警察和军队,还不是抓人、流血?……他们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们!”“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他特别指出﹕“我们这个军队永远是党领导下的军队,永远是国家的捍卫者,永远是社会主义的捍卫者,永远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是最可爱的人!”强调“军队是党领导的军队,当然也是国家的军队,……军队任何时候都要听中央的话,听党的话”。5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宣言书,是对国际共运正反面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戈尔巴乔夫相关谬论和军队中立、国家化鼓噪的有力批驳。
以“人权”问题为借口,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诽谤社会主义国家,这是资产阶级和民主社会主义者的惯伎。1979年9月12日邓小平提出,要坚持打击那些专门扰乱社会秩序的极少数人,“我们不能允许他们借口保护自己的什么人权,侵犯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对于人权问题,历来有自己的看法”。这是邓小平复出后第一次谈到人权,并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问题。1983年邓小平谈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时说:“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1985年我国依法处理了搞自由化并且触犯了刑律的几个人,境外有人从人权的观点提出问题。邓小平说:“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6在1989年前后,邓小平理直气壮地反击和揭露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做幌子,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搞强权政治的国家根本就没有资格讲人权,他们伤害了世界上多少人的人权!一些所谓民主斗士只要一拿到权力,他们之间就会打起来。一打内战就是血流成河,还谈何“人权”?面对西方一些人要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谋,邓小平说这只能使中国人奋发图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七国首脑发表宣言制裁中国,他们有什么资格!谁给他们的权力!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
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邓小平同毛泽东一样将“民主”与“专政”并列,上升到国体和国家本质的高度,而不再只把民主作为“国家形式”和“一种手段”。鉴于在民主的实践方面,我们过去做得不够,并且犯过错误,邓小平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要按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他坚持认为民主是阶级的,具体的和受条件制约的。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因此,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
2.坚持和完善一个根本政治制度和两个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首先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政体,是根本政治制度。它与苏维埃制度既不一样,又同属于巴黎公社的“议行合一”制,而根本区别于西方的三权鼎立。政治体制改革中某些人一讲民主化,就两眼向洋想“西化”。邓小平指出:“民主化的含义不十分清楚。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他强调“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他批评美国当权者,说他们实际上有三个政府。总统竞选时一个说法,刚上任一个说法,中期选举一个说法,临近下一届大选时又是一个说法。他对美国前总统卡特说:“中国如果照搬你们的多党竞选、三权鼎立那一套,肯定是动乱局面”。又对美国总统老布什说:“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关于普选问题,他对一位外宾讲过“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7
再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的政党体制,是一个基本政治制度。它不同于苏联最后形成的“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不同于西方的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或“多党并存,一党独大”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进入社会主义新时期后,邓小平和党将毛泽东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指明在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要加强党同民主党派协商共事,发挥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邓小平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它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8由于我国政党体制自身的优越和不断完善,也由于我们对要搬西方多党制、鼓吹“多党联合执政”一类错误言论进行有力的批评抵制,我国避免了苏联要么一党独存,要么用多党制取消共产党领导那样的厄运。
三是坚持和完善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们的国家结构,又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不同于联邦制或邦联制,而是在单一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马、恩、列、斯都主张建立民主集中制的统一国家,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实行联邦制。1938年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第一次比较全面和明确地论述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统一国家的问题。全国解放后,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这是因为自秦统一中国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各民族血肉相联,谁也离不开谁。合则兴,分则衰。近代列强的“分而治之”和封建割据、军阀混战,当今西方的分化图谋和台独、藏独、疆独的分裂行径,这些历史和现实决定中国不能照搬外国做法,必须把国家的统一集中同民族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只有56个民族的共同振兴,才谈得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苏东剧变前后,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鼓吹在中国实行联邦制或“民主共同体”,不仅没有市场,而且遭到批判。总的情况正如邓小平所说,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其中汉族占百分之九十二,少数民族占百分之八。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我们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中国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9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国家观、民族理论同中国实际结合,形成了正确的国家结构和民族政策,建立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是导致我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而同苏东的民族冲突、国家分裂形成强烈对比的决定性原因。
最后,用“一国两制”构想完成国家的和平统一战略。邓小平说,用“一国两制”处理香港、澳门、台湾问题,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的,这就叫做中国特色。这个构想的由来远可追溯到毛泽东、周恩来解决台湾问题的思考和主张,近则开始于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邓小平1982年1月10日指出,这九条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概念。他9月24日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对香港问题作了全面阐述,标志“一国两制”构想已经成熟。他说“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10邓小平把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造性发展。具体表现在国家与经济制度、阶级结构方面,它不拘泥于一国只能有一种经济制度和阶级结构的观点,而在香港等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不影响而且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以爱国者为主体(不管他们信仰什么主义)。在地方政权形式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以行政为主导,行政与立法互相制衡而又互相配合的制度,而不是一律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国家结构方面,香港仍是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域,但享有一些比联邦制国家的州更大的权力。在国家与法律方面,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法律(香港实行普通法,澳门实行大陆法),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中又吸取了原有法律的一些原则,从而出现以社会主义法律为主体的多种法系将长期并存的局面。这些都对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的原有观念有所突破,但不改变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本质,而在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上有了发展。“一国两制”用和平化解的方式处理一国之内两种制度的矛盾,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学说与和平共处理论,为国与国之间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国际争端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对世界和平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戈尔巴乔夫背离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政治改革以国家解体告终。邓小平和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国家、民主和民族的理论,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使国家更有活力,政治更民主,民族更团结,并大大推进了祖国的和平统一事业。
四、两种不同的经济体制改革观
戈尔巴乔夫把苏联经济停滞归因于社会主义制度,1988年说:“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主义并不能保证停滞趋势不再出现和加重”。原经济体制框架“与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条件相冲突。它的积极作用已经失去了”。断言“国家所有制的这种垄断性和独占性的统治是经济的危机状况的主要原因和摆脱这种危机道路上的主要障碍”。这些指控全然违背苏联经济长期迅速发展,没有经济危机,直到7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放慢速度,戈氏上台后头几年仍有所增长的历史事实,意在掩盖他改革中的所作所为,致使经济从1990年开始出现负增长,造成了苏联战后生产严重滑坡的严重责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卢基扬诺夫1990年在苏共二十八大上直言:“过去两年造成我们的不幸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党委放弃了对社会生活的管理而苏联政府又没有能力担当起管理的职能……这里出现了权力真空”。
戈氏把一切归罪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为了在改革旗号下实现他的以下两个目标:
一是实现非国有化和私有化。这是他的经济改革观的核心。戈氏的非阶级的国家观和民主观,使他既不顾无产阶级国家政权代表全体劳动人民行使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事实,也无视革命胜利后必须有国家这个现成的社会中心对整个经济进行有计划管理的客观要求。他照搬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将社会主义的国有制视为造成“人同生产资料”异化的根源,同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是产生异化的经济基础,消灭异化必须根除私有制的论断背道而驰。他认为要克服危机和异化,就必须破除国有制和“行政命令体制”。提出“主要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是通过财产非国有化、取消垄断,全面改革所有制关系。我们应当实现所有制私有化”。所谓“混合经济”、“经济多元化”,原来就是全面私有化!一搞这样的私有化,是不是就可以实现人的个性解放、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呢?连私有化的干将沙塔林后来也承认:“私有化企业的效率并不比原有的国有企业的高”;工人农民“不赞成私有化”。那为什么非搞不可呢?“私有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尽快地形成一个资产阶级的手段”。沙塔林一语泄天机,把私有化的许多美妙谎言揭穿了。
再是向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过渡。苏联历史上几次经济改革,只在原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徘徊而成效不大。越是这样,那些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越认为资本主义是唯一选择。戈氏上台后,关于计划与市场的争论不休,从计划与市场并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计划的市场经济”、“控制的市场经济”,最后到“自由市场经济”,众说纷纭。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提出“计划——市场经济”概念,3月戈氏当选总统后改为“可调节的市场经济”。随后戈氏和叶利钦共同委托沙塔林牵头制定的《500天计划》问世,雷日科夫表示宁愿下台也不执行这个方案。10月戈氏提出折衷方案,最终放弃可调节市场经济,确定以市场经济为改革的最终目标。在戈氏看来,以往围绕建立真正市场的改革,由于“维持着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全都遭到了失败”。“为了形成自由商品生产者这个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因素,需要尽快把大部分企业从国家包办下解放出来,实行私有化”。他宣称市场经济才体现人的需要这一“经济的最高命令”。这种以私有制为基础,以自由商品生产者的企业家为主体,实行价格自由、货币自由,并逐步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融为一体的市场经济,已超出运行机制的范围,而是一种经济制度。它同当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北欧国家的经济模式在本质上毫无差别。
如同“民主化”的政治改革纲领反映了戈氏反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私有化”加自由放任的“市场化”的经济纲领,则反映了戈氏照搬新自由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观。两者都是其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采用同渐进式相对立的休克疗法实现经济转型,乃是担心原体制的拥护者拨转历史时钟,因而不允许旧体制一刻存活。于是,“休克疗法将俄罗斯从对马克思构想的社会主义的扭曲的漫画中带到同样是对亚当•斯密所描绘的资本主义的扭曲的漫画之中”。“1992年人口开始下降,到1994年,人口减少数几乎达到6%,正常情况下,这样一种人口降低速度只能是大规模战争、瘟疫和饥荒的结果”。11这就是从戈尔巴乔夫到叶利钦的经济改革!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苏联不同。毛泽东早在1956年4月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十大关系过程中讲了十大问题,其中第三个题目就是“关于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的问题”,重点讲“企业的独立自主”问题。总结1958年的经验教训后,他突破斯大林的一些提法,使用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概念,提出生活资料、生产资料都是商品;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生产领域都起作用,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他提出我国原来商品生产很不发达,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12以上表明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历史起点比苏联高,这是不可忘记的。
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第一次表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时,就把它作为方法提出,说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这当作方法,不会影响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他一开始就以市场为取向,考虑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抓住了关键。此后一直到南方谈话的十多年内,邓小平反复多次论述市场经济。其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与市场的作用都是覆盖全社会的,不再提计划经济为主。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中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这样,人们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便从根本上解除了。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讲话,关于建立新经济体制的讨论中提出了“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意见,我个人的看法,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提法,并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有计划的”。6月12日,邓小平同江泽民谈话,赞成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说实际上我们是在这样做,深圳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0月,党的十四大确定把建立社会主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二是市场经济怎样同社会主义结合?
“市场经济”一词,出自19世纪末新古典经济学家的论著。西方大多数经济学家把它定义为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通过市场供给和需求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它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完全对立的。列宁在1906年指出:“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也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能消灭一切剥削”。列宁认为只有计划性,没有公有制,工人仍改变不了被剥削的命运。他批评“不估计到托拉斯的作用,却说‘资本主义的特点是无计划性’,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又指出:“有计划性并不能使工人摆脱奴隶地位,相反,资本将更‘有计划地’攫取利润。现在资本主义正直接向它更高的、有计划的形式转变”13但西方也有少数经济学家认为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供给和需求配置资源的经济,不必以私有制为基础。1936年波兰学者兰格《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文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可以同市场经济结合。他开创了计划与市场结合研究的先例,是探索市场社会主义先驱中的佼佼者。1950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以区别于“市场社会主义”。60年代苏联列昂节夫等人提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论”(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被称为“市场社会主义”并在勃列日涅夫年代受到批判。这些历史和国际因素,对我国不同意见的争论自然产生影响。
然而,近一个世纪来西方普遍在市场经济中兼用计划方法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注意使用市场调节手段的事实,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使越来越多的人反思原体制统得过多过死的弊端,看到市场作用发挥较好的地方如特区,就活力较强和发展较快,认识到我国经济与国际市场衔接的重要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是社会化大生产所必需。这样,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方法,市场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论断,便为人们广泛接受并成为共识。
但是,作为手段、方法的市场经济究竟怎样同社会主义结合呢?邓小平和党中央从总体上提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不搞纯公有,反对私有化,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邓小平认为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在经济运行机制上,把计划和市场的长处结合起来,既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又加强和完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计划的导向作用,克服市场自身的缺陷,破除市场迷信。邓小平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四个坚持集中表现在党的领导。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则反对四个坚持。邓小平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等。坚持这样做,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根本不同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戈尔巴乔夫的私有化加市场化,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和市场经济的效率的优势结合,成为一种崭新的经济体制。反之,如果以为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无社、资之分;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相容,只能“产权改革”,“人间正道私有化”;劳动价值论已过时,一切按生产要素分配;市场机制能自行调节,取消政府一切干预;价值规律就是绝对精神和最高法律,无须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或者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混同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基础,那就背离邓小平的本意,有违四项基本原则了。人们把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的结合称为“世界性和世纪性的难题”,我们至今仍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戈尔巴乔夫1994年去台湾说,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然会逐渐“演变”。为使“中国搞市场经济必然资本主义化”一类预言和期盼不致变成事实,为使人们的疑虑和担心得到解除,我们需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作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十几年几十年长期的奋斗。
一些学者比较中国和苏联、俄罗斯的经济体制改革,称前者为渐进改革,后者为激进改革。其实这不只是方法,更是改革观的区别。一个敢于破旧体制和创新体制,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邓小平说“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14,而不是改变社会主义根本观念和制度;一个要么原地打转,要么照搬西方,把改革变成改制和社会转型。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改善人民生活起步,对外开放同对内改革相结合,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稳定的程度相协调,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个从加速经济发展战略开始,政治改革“炸毁”一切,到“500天计划”匆忙出台,都是风风火火,大轰大嗡,把经济社会搞乱,人民大众坑苦了。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分阶段地稳步前进,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从体制外到体制内,从点的试验到面的推广,直到参与经济全球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一个是临时应付,顾此失彼,没有章法,出尔反尔,所谓激进,不过是想一举革掉社会主义,一步退到资本主义。这样,不同的改革观联着不同的改革结果;一个被誉为“中国奇迹”、“北京共识”,一个被称为“和平时期最大的经济灾难”,那就不难理解了。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这是对上述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
五、两种不同的政党观
戈氏在苏共二十七大报告中宣称坚持马列主义、布尔什维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到二十八大时这些都化为乌有,用他的话说“这是同布尔什维主义的决裂”。戈氏一伙一开始就认为对原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造”,只有“在发端于党内的条件下才有获得成功的机会”,否则“会被认为是持不同政见者对现行制度的蓄意诋毁”。因此他们将重点放在党自身,而“对于改造党而言,最重要的,当然莫过于确定其纲领目标”15,于是通过《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性声明,公开背弃共产主义,按西方社会民主党的观念和模式改造苏联共产党。
首先在党的性质、作用和地位问题上,戈氏把“民主化”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把“垄断”与党的先锋作用等同起来,断言共产党已成了“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垄断主义”。借口反垄断,说党“既不打算成为一个阶级的先锋,也不想成为一个阶层的先锋。它不谋求对权力的垄断,也没有对真理进行垄断”。提出“政党非国家化”,“一切政权归苏维埃”等蛊惑性口号。
人们知道,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后出现了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一切政权归苏维埃”,是要把政权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政党手中,逐渐转到布尔什维克党代表的广大工农兵手中。戈氏歪曲利用这个口号,人为制造党政对立,否定共产党对国家实行总的领导,反对马克思主义政党观和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系学说。与此同时,他照搬资产阶级的多党制和总统制,于1990年3月召开非例行人民代表大会,把苏联宪法序文中的“共产党——全体人民的先锋队的领导作用增强了”一句删掉,对写有“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和指导力量,是苏联政治制度的核心,是苏联社会和国家组织的核心”的宪法第六条进行修正。同年7月苏共二十八大上有代表指责这是背叛,戈氏辩解说“先锋队作用不能强加于社会”。叶利钦则提出“更改党的名称,应该是社会民主党;党应该摆脱任何国家职能”。原来,把历史形成、宪法巩固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执政党,改成资产阶级多党制下的议会党,取消共产党的先进性质、先锋作用和领导地位,这就是戈氏一伙设计的“开动‘改革的发动机’,并且要‘行驶到’已经无法再调过头来走回头路的那个点位”!较之赫鲁晓夫的“全民党”,戈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国际共运史上任何背叛者都走的更远,做的更绝。
关于党的指导思想和组织原则,戈氏在《新思维》中已埋下伏笔:“为了相互联系地分析世界经济的过程,就是70个马克思也是不够的”。“民主与集中”在改革的不同阶段,“着重点应移向需要的方向”。对照列宁的原话:“在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中,即使有70个马克思也不能够把握住所有这些错综复杂的变化的总和;至多是发现这些变化的规律,在主要的基本的方面指出这些变化及其历史发展的客观的逻辑”16。戈氏断章取义,只讲马克思“不够”,而根本不提马克思在这方面已发现变化规律,指出客观逻辑。正是这种马列“过时”、“无用”论,使戈氏把坚持马列主义的人贬为“原教旨主义者”,声称“过去党只承认马列主义是鼓舞自己的思想源泉”,“现在必须使我们的思想库包括国内外的社会主义和民主思想的一切财富”,即代之以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并自卖自夸地说“新思维已经在全世界作为我国新的国际主义被接受下来”。
他把民主集中制斥为“硬性集中化”、“等级命令制”、“兵营式的等级纪律”,要“坚决放弃”并代之以“普遍民主的原则”。提出党员“有权成为无神论者或者教徒,按照自己的选择在一个党组织内工作或以别的办法支持党”。这里的一个“或”,就篡改了1903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列宁关于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规定,要使共产党变成世界观多元化、组织上不定型、任何人可以自由出入的西方社会民主党一类政党。几年之间苏共一分为三,派别林立,大批党员退党,乃是“党内真正多元化”的必然。8•19事件后,戈氏宣布辞去总书记职务,竟然要求苏共中央自行解散,命令停止苏共活动,更是取消民主集中制后个人独断专行的闹剧。一个存在93年和拥有近2000万成员的老党大党毁于一旦,则是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化的报应和苦果。
这种史无前例的自我毁灭,固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直接的决定性的原因是戈氏推行了一条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路线,又通过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如苏共二十八大选出的政治局委员中,除戈氏外再无二十七大的老成员)形成了“精英集团”并掌握了党和国家的领导权。美国学者大卫•科兹认为这个“精英集团”和新兴企业家、迷信资本主义的知识分子构成了戈氏一伙的阶级和社会基础。美国一机构1991年6月对苏联10万党政要员的调查表明,76.7%的人认为应当实行资本主义。科兹把苏联体制的终结归因于“来自上层的革命”。越来越多的学者也接受了“苏联制度是由其领导层中的一部分人推翻的”观点。戈氏回忆录中承认二十大后党内“不断成长起来一批或者一个阶层的潜在的革新者”。而历史表明,正是这批“二十大的产儿”一当掌权,便以“革新”之名,按民主社会主义的政党观根本改造苏联共产党。什么叫党变?列宁说“如果在党内,修正主义者的思想真的占了上风,那就不是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政党了。”什么叫复辟?列宁说“复辟就是国家政权落到旧制度的政治代表手里。”17苏共和苏联的瓦解使人们增长了见识,加深了对列宁上述论断的理解。
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观,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首先把改革党的制度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辩证统一起来。邓小平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认为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革开放之初,他和中央就讨论研究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官僚主义、家长制、领导职务终身制等特权现象,以及肃清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改革措施。同时指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没有党的统一领导,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问题是党要善于领导;要不断地改善领导,才能加强领导。一位意大利记者问天安门上的毛主席像,是否要永远保留下去?邓小平说:“我们不但要把毛主席的像永远挂在天安门前,作为我们国家的象征,要把毛主席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缔造者来纪念,而且还要坚持毛泽东思想。我们不会像赫鲁晓夫对待斯大林那样对待毛主席。”18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修改过程中,他说给毛泽东同志抹黑,也就是给我们党、我们国家抹黑。从1956年评价斯大林到此时评价毛泽东,我党和邓小平都坚持列宁关于群众、阶级、政党、领袖关系的理论,既反对个人崇拜,又认为领袖人物的威信、影响和经验是党、阶级和人民的宝贵的财富。面对1989年的北京风波,邓小平指出他们是要颠覆我们的国家,颠覆我们的党,这是问题的实质。风波平息后,他反思四个坚持和改革开放没有错。如果说有错误的话,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不够一贯。以后怎么办?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政策都不变,更大胆地改革开放。他自己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职务,身体力行地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作出了表率。联系戈尔巴乔夫于此前后,先在访华期间欲对天安门广场学潮“示威者”讲话,“要他们坚持住”,未果。回苏后,对反共势力退让、投降,取消党的领导,自己却当上总统。两相比较,共产主义忠诚战士同社会主义叛徒的天壤之别,一目了然。
再是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同增强党的群众性辩证统一起来。邓小平早在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说,“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和必须实行群众路线。为了坚持党员的先进性,他提出“必须使每一个党员在劳动和剥削之间,坚决地划清界限”。这样从先进性和群众性的结合上提出关于党的观念,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当属创见。毛泽东1962年针对赫鲁晓夫的“全民党”指出,“有些人说共产党是‘全民的党’,我们不这样看。我们的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部队,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战斗部队。我们是站在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民大众一边。”这是从阶级基础、思想基础和为了大多数、依靠大多数等根本问题上论证党的先进性同群众性的有机联系。1979年邓小平说,在中国除了中国共产党,根本不存在另外一个像列宁所说的联系广大劳动群众的党。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戈尔巴乔夫等否定“先锋队”、“纽带论”和民主集中制,东欧一些党改名、国变色之际,邓小平向中央几个负责同志指出:“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最关紧要的是有一个团结的领导核心”。他在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说﹕民主集中制“这个问题不能丢”。“这个制度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是我们的根本制度”。“不管怎么样,要树立一个观念,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民主集中制”。19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重申进一步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群众团体在加强党同群众联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从而向世界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先锋作用与纽带作用相结合,以保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是把反腐防变同党的建设辩证统一起来。改革开放伊始,党和邓小平就预见性地指出,执政党的党风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直到南方谈话,邓小平仍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又说“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把希望寄托在我们以后的几代人身上”。问题怎么解决?邓小平鉴于历史经验,提出不管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是反腐败,都不要搞运动。他说搞“文化大革命”,就毛主席本身的愿望来说,是出于避免资本主义复辟的考虑,但对中国本身的实际情况做了错误的估计。我们应通过依法惩治腐败和加强党的建设来解决这个重大问题。马克思1877年10月19日致左尔格信中,把德国党领导人同拉萨尔分子和杜林的妥协,同想用正义、自由、平等、博爱的现代神话代替社会主义的唯物主义基础的博士和“捐资”入党的人的妥协,称为“我们党内流行着一种腐败的风气”。20他首先关心的是通过思想理论上的原则斗争,防止党向机会主义者和资产阶级妥协、蜕变。毛泽东、邓小平都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要党员特别是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鉴于我们两个总书记都在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上栽了跟头,总结北京风波和苏东剧变的教训后,邓小平提出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要忧国、忧民、忧党,以史为鉴,特别是以苏东为戒,首先把党建设好,防止共产党腐化变质和社会党化。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建设是同党的政治路线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把党建设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并要形成上下结合,内外结合,从舆论到法律的有力监督体系。
戈氏从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观出发,要创造“既不是资本主义的复本,也不是原来那种东西的翻版”的崭新社会,并按社会党的面貌改造党,其结果党亡国破,社会倒退。邓小平坚持无产阶级政党观,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勇往直前并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它再次证明在两大对立阶级、两大类型政党并存的当代世界,任何形式的第三条道路和第三类政党是行不通的,或难以长存、终不免要“两者择一”依附一方的。坚持社会主义,防止和平演变,关键在坚持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先进性,防止它蜕变为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社会民主党或自由民主党。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自己不蜕变,谁能搞演变?
六、两种不同的思想来源
美国时代周刊1978年底将邓小平评为年度人物,而介绍文章开篇标题为《中国的梦想家》,反映了对“中国梦”的怀疑情绪。戈尔巴乔夫上台的1985年,时代周刊总编辑亨利•葛伦瓦尔德对戈氏的“改革”和“公开性”颇为欣赏,原想把他作为1985年度人物。但经过多次讨论,最终选了邓小平。多年后亨利谈到此事时说,我们的选择是理性正确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邓小平更聪明,先从经济体制入手进行改革,对中国、世界产生了巨大的正面影响”。“当然,我们也知道,邓小平是绝对的马列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21这位本想超越意识形态的西方人,无意间触及了一个根本问题﹕戈氏和邓小平的两种不同改革,是同两种不同的理论指导及其各异的思想来源紧密相连的。
戈氏用以指导改革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首先是赫鲁晓夫现代修正主义观点的直接继续和发展。《新思维》写道﹕“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是我们历史上的一个重大里程碑。”改革的构想“从苏共二十次代表大会起”。戈氏的“军师”雅科夫列夫说﹕“赫鲁晓夫的报告改变了整个社会运动的方向,也改变了每个人的精神状态”。美国的杜勒斯则从弄到手的赫鲁晓夫报告中,“第一次看到了这样一种可能性,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有可能实现和平演变”。
在思想观点上,赫鲁晓夫对“功大于过”的斯大林全盘否定,把斯大林丢了,把列宁也丢得差不多了。当时授人以柄,掀起反共反社会主义浪潮,后又成为戈氏“粉碎斯大林主义”,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一把“刀子”。赫鲁晓夫提出党的政策是“最富于人性的政策”。社会主义是“高度人道主义的”正义制度。戈氏全盘照搬,将人道主义唯心史观作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提出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是人”,“未来社会就是实实在在的、切实实施的人道主义”。赫鲁晓夫宣称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没有敌对阶级和阶级斗争”,共产党已成为“全体人民的党”,无产阶级专政“已变为全民的国家”。“原子弹不遵循阶级原则”,星星之火会“变成毁灭性的火箭——核战争”,“毁灭自己的诺亚方舟——地球”。他从核恐怖论走向投降主义,鼓吹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取消斗争、只讲合作的和平共处、和平竞赛,资本主义国家经过议会道路便可取得政权的和平过渡;并把这一套“两全三和”作为国际共运的总路线强加于人。赫氏下台后,这条错误路线未受到认真清算,后又以社会霸权主义形式表现出来。戈氏在思想政治上继承了这一切,并把“全民党”变成议会党,使“全民国家”最后成了资本主义国家。他的外交“新思维”在“三和”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吹“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全人类迈向大合作”,要求国际关系人道主义化,有过之而无不及。
戈氏的策略手法也同赫鲁晓夫一脉相承。《同莫洛托夫的140次谈话》中记载﹕莫洛托夫认为,赫鲁晓夫在斯大林生前“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极端的斯大林主义者……骨子里却是另外一种人”。他发表过《斯大林父亲!亲爱的父亲斯大林!》的文章。后来摇身一变大反斯大林,有其政治立场和政治目的,也有对斯大林没有赦免他的儿子的怨恨和报复。戈氏1990年夏,对来访的德国总理科尔说,自己的“祖父在斯大林当政时受到折磨并投入监狱”,妻子的“祖父被斯大林政府杀害了”。科尔将会见情况电话告诉美国总统老布什说“太令人震惊了”,戈氏“已经破釜沉舟了。他不能后退,必须成功”。戈氏在英文版《戈尔巴乔夫回忆录》中谈到﹕“为了避免重蹈赫鲁晓夫改革失败的覆辙,必须用高度的政治智慧迫使同僚,或者说,迷惑同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自己的目标……退一步进两步,今天这么说,明天又那么说,口头上这么说,行动上又那么做”。他在土耳其美国大学的讲演中说,要实现消灭共产主义的生活目的,“我只有身居最高层职位,才能为此有最大的作为。因此,我妻子要我不懈地努力往上爬。”俄罗斯一学者认为,戈氏及其数十位亲信都在“所谓的‘解冻’时期成熟并形成改革思想。这一代在共产党传统下长大,在摧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共产党及其术语时,他们既巧妙又有效”。22的确,潜入堡垒,在体制内部包装自己,寻找时机以求一逞这方面,戈氏既师承赫鲁晓夫,又大大超过了他。
戈氏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基本照抄西方的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渊源要追溯到伯恩斯坦。作为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始祖和此后民主社会主义的“教父”,伯恩斯坦说党应成为“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改良政党”、“和平的党”,“政党没有世界观”,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提出“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运动就是一切”。用“经济发展中的新材料”论证资本主义能消除危机而不是必然崩溃,认为通过在议会中争取多数和国家资本主义、合作社的出现,资本主义正在“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否定阶级斗争发展到无产阶级专政和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等。在这些基本观点上,戈氏同伯恩斯坦一脉相承,并且都借口时代和世界的变化,用反教条主义和“革新”、“发展”之名,行阉割和背叛马克思主义之实,以适应资产阶级和平软化和演变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需要,从而在客观上是资产阶级的政治队伍,是资产阶级影响的传播者。如果说老修正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为了一碗红豆汤,而出卖了无产阶级进行革命的权利,那么,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则出卖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成果——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戈氏则如《戈尔巴乔夫沉浮录》说的“带领党的羊群走入那精神和肉体的屠宰场,只有他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不仅安然无恙,而且还发了财”。
同“新思维”、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相对立,邓小平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毛泽东对斯诺说,我一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是对历史的正确解释以后,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就没有动摇过。邓小平对华莱士说,我是个马克思主义者,我一直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这两位同属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分别为第一代、第二代领导核心的伟人,又都说自己是中国人民的儿子。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便成为他们一以贯之的根本原则。为了实现这个结合,他们坚持两线作战,同对马克思主义某些论述的教条式理解或照搬资产阶级洋教条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各种错误观点进行斗争。毛泽东提出“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中国革命丰富的实际马克思主义化”;“要分清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和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教员,才算好教员”23。邓小平强调“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毛泽东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坚持走自己的路﹔邓小平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革,也强调走自己的路。毛泽东多次说,单靠马克思这些老祖宗写的书是不行的,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邓小平提出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列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者。共同的理论基础和理想信念,总体相同而各有特征的历史大时代,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共同历史使命,决定了作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两次结合两次历史性飞跃的两大成果——毛泽东思想和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着“血缘”的继承与发展关系,犹如一个人的前后成长阶段,一本书的上篇和中篇,一部剧的第一幕和第二幕,彼此息息相通,一脉相承。同那种改弦易辙的“修正”、换“旗”、变“姓”的“革新”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基本完成改造,重心即将转向建设的1956年,毛泽东提出要以苏为诫,实现第二次结合,求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论十大关系》的发表,标志着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开始形成一个初步的然而又是比较系统的思路。经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毛泽东探索中的正确趋向与错误趋向交织。邓小平《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中说:“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同志的那些正确的东西嘛,就是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嘛。基本点还是那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全面地把握这一段话,就能较深刻地理解邓小平如何继承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如何总结国内外正反面经验,并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发展了毛泽东思想。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论界大多数人同意这样的概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是“始于毛而成于邓”。
人们如果只看到毛、邓的相同而不见发展,或者只看到纠错而不见继承,那就会把两大理论成果简单等同或截然对立起来﹔甚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戈尔巴乔夫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就是苏联特色的社会主义”一类怪论难以识别。毛、邓都认为中国利用资本主义的某些经济因素和一切有用成果是为了在比较落后国家发展经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而绝非搞资本主义。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的有中国特点或特色的社会主义。犹如列宁《我们的纲领》中所说马克思的理论“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总体是马克思主义,具体“结合”、“应用”不同,便有不同特点、特色。戈尔巴乔夫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既不人道又不民主,更非科学社会主义而是西方资本主义;加之照搬照抄,也谈不上什么“苏联特色”。它同邓小平说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不可同日而语的。
由于邓小平理论同毛泽东思想是前后相继,同属马克思主义,表现在立场、观点、方法上便有一些共同的显著特点如:1同一哲学基础。列宁把“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称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毛泽东用中国古语“实事求是”表述并作科学分析后,又有“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的提法。邓小平认为实事求是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简明概括,把它作为党的思想路线,说我读的书并不多,就是一条,相信毛主席讲的实事求是。他称自己是“实事求是派”。2同一根本路线。马恩说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毛泽东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定为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提出党员干部应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不要滋长官僚主义、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邓小平一生力行“凡是于人民有利的事情,无不尽力提倡与实行”的诺言,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他说“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人就要革命。所以,中国只能搞社会主义,不能搞两极分化。”24他把毛泽东提过的“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3同一改革开放观。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而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共产主义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改革、开放是科学社会主义应有之义。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个基本矛盾,提出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邓小平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强调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这是两位伟人致力改革开放的出发点。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兴利除弊,拒腐防变,这是他们改革开放的立足点。不同国家实行和平共处,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中国强大了也永不称霸,这是他们处理对外关系的准则。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梦想同用百年左右时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有机结合起来,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世界社会主义、人类进步事业辩证统一起来,这是他们绘制的蓝图和终生奋斗的目标。
不同实践不同需要,形成不同的思想体系。戈氏的“新思维”源于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属于资产阶级思想体系。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苏中不同的改革再一次证明“问题只能是这样﹕或者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对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任何轻视和任何脱离,都意味着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加强。”而“一旦踏上了邪路,往下滑是多么容易和舒服啊!”25也正因为这样,邓小平1991年会见金日成时说﹕“东欧、苏联的事件从反面教育了我们,坏事变成了好事。问题是我们要善于把坏事变成好事,再把这样的好事变成传统,永远丢不得祖宗,这个祖宗就是马克思主义。”26胡锦涛总结我国改革开放30年宝贵经验时提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这些话高瞻远瞩,抓住根本。我们必须深长思之,身体力行。
作者:钟哲明,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北京市,100871)
(责任编辑:田改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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