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谭安奎,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张旭斌,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广东省广州市,510275)
内容提要:在政治代表研究领域,意志论代表观与利益论代表观的分野存在已久,而一些试图调和二者之间矛盾的尝试则力有未逮。部分学者转向寻求民事代表研究中处理这一经典冲突的成功经验,包括代表行为前的契约、代表行为中的重复博弈与代表行为后的司法审判这三种成熟的策略。但将这些方法引入政治代表行为研究时却面对着种种无法逾越的障碍。通过对比民事活动与政治活动,我们可以发现这些障碍的根源:以往的政治代表研究者忽略了“公共”这一政治行为独有的抽象主体。公共的再发现使得政治代表的结构由二元主体转向三元主体,由一重代表转向三重代表,这为调和意志论与利益论之争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政治代表 意志论代表观 利益论代表观 民事代表 公共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体性权利与西方现代政治哲学中的‘人民’建构问题研究”(18BZX115)的研究成果。